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09244030461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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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市直单位职工医保,省内异地门诊报销政策 |
来信时间: | 2024-03-28 09:40 |
来信内容: |
我是六安市直单位职工医保,到省立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异地就诊,门诊有什么报销政策吗?
如果有具体文件,请提供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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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市医保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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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3-28 16:17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5号)等相关规定:1. 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门诊共济待遇。2.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就医地发生的门诊费用,均不纳入门诊共济保障范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医保中心结算科,联系电话:0564-3376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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