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624385636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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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3-21 16:38 |
来信内容: |
本人名下无房,配偶名下有房,我们收入都比较微薄,现在生活比较困难,我想提取个人公积金用来养娃维持生活,公积金线上提取办理不了,显示我配偶名下有房。请问这个可以线下办理吗?日子过得苦,现在年轻人真的很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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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市公积金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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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3-22 17:14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能用于住房类消费支出提取,其他原因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要求,租房提取需夫妻双方均无房。因您配偶有房,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线上及线下均不能办理此项业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并给予您详细的解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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