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09241353710766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农保帕金森病在合肥市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来信时间: 2024-02-21 09:13
来信内容:
我们是金安区的,只有农保,另外还买了皖惠保,帕金森病在合肥市就医的话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需要办理备案什么的吗,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序?慢性病卡是不是报销比例高一点,怎么办理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金安区政府
办理时间: 2024-02-22 20:07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居民保险的相关问题,收到您的来件后,金安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1.经电话联系,您未能提供您母亲身份证号码,无法为您查询到您母亲医保待遇相关信息。 2.经了解,您母亲准备在合肥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您母亲2024年参加的是金安区城乡居民医保,在合肥市就医,则属于异地就医,按照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政办〔2019〕18号)等文件规定:省内异地就医符合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名义补偿比)60%,保底比例为:45%。另未办理正常转诊手续自行前往省内市外就医的,在上述报销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3.关于帕金森病的慢性病申请办理渠道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申报通过关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传与疾病有关的材料进行申报,线下申报将与疾病有关的住院材料送至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慢性病申报窗口进行受理评审。 4.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须由市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建议转出,因我市目前实行医共体政策,转诊转院由金安区第一医共体牵头医院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办理,办理电话:0564-3221111。 2月21日,金安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对上述的咨询问题已经与您详细说明,同时对慢性病的申报流程也与您说明,您表示了解,感谢您对金安医保的关心和支持,如您想详细了解医保政策,可通过六安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六安市医保局网站公示公告【目录】六安市医疗保险政策“明白纸”查询(https://ybj.luan.gov.cn/),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政务大厅:0564-5150550、居民股:0564-5150776、参保征缴信息中心:0564-5150556、基金监管和法规股:0564-515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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