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消防备案类项目的抽查比例是多少?未经过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应由哪家单位进行处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02 10:49 信息来源: 12345热线
问 题:

消防备案类项目的抽查比例是多少?未经过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应由哪家单位进行处罚?

答 复:

消防备案类项目的抽查比例是 :(1)人员密集场所(包含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不低于50%; (2)工业建筑、建筑高度32至50米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33米到54米的住宅建筑抽查比例不低于20%; (3)其它类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5%; (4)经发现未依法申报备案的项目抽查比例为100%。

未经过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属地住建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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