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申报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国家和省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编制出国(境)培训计划和项目报批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承担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审核,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安排。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2月29日下午,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曹士昌带队参加市人民政府网站举办的“在线访谈”活动,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情况”的话题,采用直接问答的方法,与广大网友线上互动交流。
访谈期间,曹士昌详细介绍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具体举措,并就网友们关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程序、研发费用归集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办理更名”等10个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收到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开发区创新升级、双招双引“三位一体”决定性工程,切实强化创新主体引育,不断深化研发项目攻关,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积极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