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住院如何进行医保结算
留言时间:2024-01-09 16:0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584
本人父亲2023年12月29日不慎跌倒导致左膝盖韧带损伤,于2023年12月29日前往舒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24年1月1日出院。舒城县人民医院住院医保办反馈由于我父亲医保系六安市市直,故无法在舒城县办理医保结算,需前往六安办理,请问需要去六安医保结算中心进行办理吗?需要带哪些资料,可否由子女进行代办,谢谢。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4-01-12 09:4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父亲此次住院治疗为外伤属于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发生后住院治疗需患者参保地医保中心调查核实,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才可医保报销。申请医疗报销需携带医院出具的“结算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患者社保卡和社保卡复印件”至六安市医疗保障局3楼303室,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方可办理,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均可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医保中心稽核科,联系电话:0564-3376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