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情况新闻发布会

人: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涛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一直以来都是医改的重要课题之一,药价虚高、药品回扣更是其中的难点和痛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直面这些难点和痛点,组织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对使用总量进行约定,采取厂家直供解决加价销售问题。2018年底试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2019年国家医保局成功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改革五年以来,国家组织8批333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价超50%,覆盖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领域,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常见病的主流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

发布会直播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医保局,向各位新闻媒体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六安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表示衷心感谢!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市医保部门自2019年成立以来,积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将集采任务落地作为重点改革任务来抓,取得了可喜成果,下面就相关工作做简要介绍。

 一、我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成效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一直以来都是医改的重要课题之一,药价虚高、药品回扣更是其中的难点和痛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直面这些难点和痛点,组织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对使用总量进行约定,采取厂家直供解决加价销售问题。2018年底试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2019年国家医保局成功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改革五年以来,国家组织8批333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价超50%,覆盖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领域,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常见病的主流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从第二批药品集采拟中选企业77家扩大至第三批集采的125家,到第四批集采企业拟中选比例创历史新高,再到后续多批次集采企业中选率稳定在70%以上,随着集采政策不断完善,药品集采为更多企业提供良性竞争环境,越来越多质优价宜的药品为群众所用。例如,近期备受关注治疗甲型流感的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集采前采购价格为169元/瓶,集采后为19.7元/瓶,降幅88.3%。同时,集采引入“备供企业”机制,增加供应链韧性,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从完成量看,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已超额完成前七批约定采购量,中选药品总签约采购量约3.19亿(片/袋/支),前八批总采购量约7.55亿(片/袋/支),完成进度236.68%,按照集采前价格测算,共为我市患者和医疗机构节约费用约5.33亿元。从取得成效看,一是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群众受益明显;二是临床使用药品的质量得到稳定提升,临床服务需求充分释放;三是促进了“三医联动”,通过医保资金预先支付、结余留用等政策助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四是推动我国医药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保证群众用药可及性,提高药品质量水平。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政策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群众用药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患者用药经济负担也在不断降低。

 二、主要工作举措

 在落实国家集采药品落地过程中,我市高效落实约定采购量申报、药品配送使用管理、基金预付保障、药品目录及时维护、社会宣传等配套措施,确保了改革成果真正惠及老区参保群众。一是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完善供应保障措施。指导各县区、各级医疗机构做好精准报量工作。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所需药品按规定从省平台采购,提高药品网采率,医保部门加强对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指导和监管,确保集采药品及时、足量供应。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机制,完善药品使用供应保障措施,包括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严格审核和点评处方,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等,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二是落实配套激励政策,促进中选药品使用。完善与集采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执行集采医保预先支付制度,提高回款效率,监测中选药品、非中选药品及可替代品种的采购情况,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护人员规范诊疗、合理用药、优先便用中选产品。细化监督管理举措,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医保支付费用考核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管理规程,对于没有按要求完成采购量的公立医疗机构,相应扣减该医疗机构的年度门诊、住院医保结算额度,并对当年度医保考核结果予以一票否决,当年度质量保证金不予支付。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逐步提升社会知晓度。组织市级主流媒体及时跟踪报道集采落地工作,从降低药品价格挤压药价水分、减轻患者负担等角度积极开展正面舆论引导;要求医疗机构重点做好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加强患者使用中选药品解释说明工作,在保障中选药品用量前提下兼顾部分患者对于非中选药品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继续落实国家组织第九批药品、山东省联盟中药配方颗粒、京津冀“3+N”联盟西药和中成药等7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预计2024年将落地国家、省及省际联盟379种集采药品,累计落地856种集采药品,占医疗机构常规用药品种的70%,基本覆盖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同时,积极推进医保基金药品和医用耗材与医药企业货款直接结算工作,精准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协同、结余留用资金考核等集采配套政策,确保集采药品及时供应、足量供应;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再次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对六安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



 答记者问:

问题一:刚提到了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成效,请问集采药品价格这么低,质量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答: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所有药品,均通过了药监部门开展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所谓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要求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要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品能够一致,临床上与原研药品可以相互替代。相关部门对中选药品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管,制定了药品抽检计划,监管抽检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此外,国家医保局分别于2019年和2021年对部分国家集采药品开展了集采中选产品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的真实世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集采仿制药的疗效与原研药相比无统计学差异,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显著差异,所以请广大参保人放心选择和使用集采药品。

 

问题二:请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一是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集采覆盖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促进了药品的可及性。集采同通用名品种中,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原研药等高质量药品的比例从集采前50%提高到90%以上。集采覆盖面的扩大、价格的降低、质量的提升,切实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让人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医改红利。二是医保医疗协同发展成效显著。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增加了医疗机构收入,提高了医务人员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医疗机构深化内部改革腾出了空间。同时,集采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处方审核、点评工作,强化合理用药考核,提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及药学服务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三是企业创新发展理念加速转变。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从机制上引导医药企业“拼质量、拼价值”,促进企业转变发展理念,增加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问题三:在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市医保局下一步重点做好哪些方面工作?

    答:一是继续强化监管和指导。通过线上监测、线下随机抽查等方式督导医疗机构强化药品、平台采购管理、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和入库,严禁平台之外违规采购。二是实行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推进集采激励政策落地见效,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对落实集采政策不力的单位,通过年度目标考核、通报等进行约束;三是强化政策宣传。组织集采各相关方根据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