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补贴政策
留言时间:2023-10-10 11:3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214
本人在裕安区上班缴社保,预计12月15号生产,第一次生产,想咨询下有什么政策关于生孩子的补贴或者生育津贴等?申请这些需要提供什么文件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3-10-12 17:3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参保在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不含补缴)之后,第7个月可以享受生育报销相关待遇,产假期满后(158天)可至参保地申领生育津贴待遇。需在参保地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六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由参保单位盖章后,携带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卡、职工社会保障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身份证、银行账户材料等至裕安区医保中心办理申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具体联系裕安区医保中心生育保险股,电话:0564--51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