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反映的乐安居建材市场电费1.08元一度电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3-10-0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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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反映的乐安居建材市场电费1.08元一度电的问题,虽然有关部门约谈了乐安居负责人汤总,但问题依然存在。乐安居还是我行我素,希望有关部门监督解决,根据相关规定给出处理方法。9月份电费出来了,还是和反映之前的1.08元电费一样,照收。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3-10-11 17:4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9日到乐安居物业公司现场调查。经调查,乐安居建材市场执行的电价分峰电和平电,价格不同。因该公司租用的经营户晚上不营业,使用的电费均为峰电价格,所以电费比其它地方要高。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要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发改价格函【2021】372号)文件要求,“终端用户不具备峰谷电量计旱条件的,按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平均用电价格加终端用户与供电主体电压等级对就的输配电价价差收取电费。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通过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以后的变损和线损只能通过物业费和租金来解决,不得加入电费中。执法人员责令物业公司经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收取电费,如再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