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和规范殡葬设施管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六安市民政局起草了《六安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民政局402办公室,邮编:237000;来信请注明“六安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8782816@qq.com;
(四)联系电话:0564-3379229。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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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单位或个人 |
意见 |
采纳 |
未采纳(理由) |
备注 |
1 |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鉴于该规划已列入《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请对照有关文件和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标准要求补充、完善说明书、图件、附表、矢量数据库等内容;2.建议将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划依据”中“《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19-2035年)》(公示稿)”修改为“《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送审稿)”;3.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对公墓选址的管控要求中建议增加“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和“不得占用耕地”等内容;4.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中“殡葬环保引导”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内容,建议与最新政策表述及具体管控要求相衔接;5.专项规划中涉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分的城镇化率、城镇规模等级体系、城区空间结构等内容建议与市级总体规划加强衔接,涉及“主城区”、“副城区”。等内容应按照总体规划相应调整。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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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安区人民政府 |
第 9 页 第八条墓穴数量预测中“远期所需墓穴为 42.02 万穴,其中裕安区 8.14 万穴,金安区 5.53 万穴,叶集区 2.77 万穴,三区共 25.58 万穴。”数据有误。 第 11 页 第十二条殡葬设施空间利用规划中各区县预测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表的金安区数字不清楚。 第 13 页 第十四条经营性公墓布局第 1 点规划布局内第1 小点选址与规模中“龙山陵园、西郊公墓、大观山公墓提升品质”建议改为“龙山陵园、西郊公墓各需扩建 50 亩”。第 14 页 经营性公墓规划表内龙山陵园地址“望城街道”改为“望城街道大岗头村”,西郊公墓地址“裕安区平桥乡” 改为“平桥乡吴巷村”。 第 14 页 第十五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布局第 1 点规划布局中“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淠东乡)”改为“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镇)”,“金安区城北乡纳入木厂镇公益性公墓,金安区先生店镇新建公墓、淠东乡新建公墓” 改为“金安区城北镇纳入木厂镇公益性公墓,金安区先生店镇新建公墓、淠东乡新建公墓” 第 15 页 各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规划表内添加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木厂镇、马头镇、横塘岗乡、中店镇基本情况。 第 27 页 第十九条公益性公墓近期建设规划中近期公益性公墓建设表添加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木厂镇、马头镇、横塘岗乡、中店镇基本情况。 第 34 页六安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 年)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殡葬设施现状布局图,缺少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先生店公墓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在椿树镇高岗村。 第 35 页金安区殡葬设施现状布局图缺少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先生店公墓新建,表内缺少缺少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 第 38 页“公益性公墓: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淠东乡)”改为“公益性公墓: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缺少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先生店公墓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在椿树镇高岗村、张店镇、中店镇公益性公墓。 第 39 页 图不对。 第 90 页“乡镇公益性公墓现有 12 处”改为“乡镇公益性公 墓现有 14 处”;“先生店乡公益性公墓纳入金安区城市公益 性公墓一起建设”改为“先生店乡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准备新建”。 第 91 页 表内第 14 行椿树镇汉王陵园的备注由“乡镇公益性公墓”改为“城市公益性公墓”;表内第 15 行“金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改为“乡镇公益性公墓”。 第 121 页“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淠东乡)、马头镇、三十铺镇、中店乡、横塘岗乡、裕安区城南镇、西河口乡、公墓保留现状;金安区城北乡、淠东乡公益性公墓纳入木厂镇公益性公墓,金安区先生店乡公墓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改为“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马头镇、 三十铺镇、中店乡、横塘岗乡、裕安区城南镇、西河口乡、公墓保留现状;拟新建金安区城北乡、淠东乡公益性公墓。” 第 122 页 各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规划表中金安区先生店乡的备注“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改为“拟新建”,表内 缺少:淠东乡、中店镇、马头镇、横塘岗乡、木厂镇等公益 性公墓情况。 第 153 页 近期公益性公墓建设表中“金安区先生店乡城市公益性公墓”改为“金安区先生店镇公益性公墓新建”; 表内缺少:淠东乡、中店镇、马头镇、横塘岗乡、木厂镇。 |
采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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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叶集区人民政府 |
第88页“六、近期建设规划”中建议将“三元镇公墓”改成“三元镇骨灰堂”。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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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舒城县人民政府 |
1.我县殡葬设施的布点规划是 2021年底制定的,殡葬设施规划预计2020—2035年期间,累计死亡人口数约为89892人,舒城县公墓墓穴需求数量约为108134个。此数据与市级规划预计需求墓穴、死亡人口和新增墓穴需求亩数等不一样,请予以调整(征求意见中:第八条墓穴数量预测和第十二条殡葬设施空间利用规划)。 2.我县计划新建一处经营性公墓,但在六安市级规划中未体现,且新建经营性公墓我县规划500亩,与市级规划中提到的150亩为宜,有所冲突,建议删除。(征求意见中:第十四条经营性公墓布局) |
部分采纳 |
第二条未采纳,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原则上以城镇居民人口50万人为规划基数,配套规划1个经营性公墓和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公墓规划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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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安市财政局 |
1.建议将P49“(3)完善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价格”中“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予以免除或减免”删除,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政策依据。 2.建议将P90“1.落实惠民政策提标扩面”中“将六安火化的人员全部纳入殡葬基本服务减免对象。为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对使用生态环保骨灰盒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再免除小告别厅使用费、布袋购置费和生态环保骨灰盒费。”删除,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政策依据。 3.建议将P90“1.落实惠民政策提标扩面”中“健全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各地要在实施树葬、花葬、草坪葬和骨灰安放设施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减免范围,提高奖补标准,明确奖补方式。”修改为“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
采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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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安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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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六安市林业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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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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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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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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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六安市司法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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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六安市应急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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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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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裕安区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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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霍邱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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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霍山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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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金寨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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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3年10月18日 9时45分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我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于2023年8月22日---9月21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等方式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征集相关意见建议,其中《六安市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完全采纳5条,无意见12条,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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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单位或个人 |
意见 |
采纳 |
未采纳(理由) |
备注 |
1 |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鉴于该规划已列入《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请对照有关文件和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标准要求补充、完善说明书、图件、附表、矢量数据库等内容;2.建议将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划依据”中“《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19-2035年)》(公示稿)”修改为“《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送审稿)”;3.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对公墓选址的管控要求中建议增加“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和“不得占用耕地”等内容;4.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中“殡葬环保引导”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内容,建议与最新政策表述及具体管控要求相衔接;5.专项规划中涉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分的城镇化率、城镇规模等级体系、城区空间结构等内容建议与市级总体规划加强衔接,涉及“主城区”、“副城区”。等内容应按照总体规划相应调整。 |
采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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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安区人民政府 |
第 9 页 第八条墓穴数量预测中“远期所需墓穴为 42.02 万穴,其中裕安区 8.14 万穴,金安区 5.53 万穴,叶集区 2.77 万穴,三区共 25.58 万穴。”数据有误。 第 11 页 第十二条殡葬设施空间利用规划中各区县预测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表的金安区数字不清楚。 第 13 页 第十四条经营性公墓布局第 1 点规划布局内第1 小点选址与规模中“龙山陵园、西郊公墓、大观山公墓提升品质”建议改为“龙山陵园、西郊公墓各需扩建 50 亩”。第 14 页 经营性公墓规划表内龙山陵园地址“望城街道”改为“望城街道大岗头村”,西郊公墓地址“裕安区平桥乡” 改为“平桥乡吴巷村”。 第 14 页 第十五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布局第 1 点规划布局中“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淠东乡)”改为“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镇)”,“金安区城北乡纳入木厂镇公益性公墓,金安区先生店镇新建公墓、淠东乡新建公墓” 改为“金安区城北镇纳入木厂镇公益性公墓,金安区先生店镇新建公墓、淠东乡新建公墓” 第 15 页 各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规划表内添加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木厂镇、马头镇、横塘岗乡、中店镇基本情况。 第 27 页 第十九条公益性公墓近期建设规划中近期公益性公墓建设表添加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木厂镇、马头镇、横塘岗乡、中店镇基本情况。 第 34 页六安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 年)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殡葬设施现状布局图,缺少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先生店公墓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在椿树镇高岗村。 第 35 页金安区殡葬设施现状布局图缺少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先生店公墓新建,表内缺少缺少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 第 38 页“公益性公墓: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淠东乡)”改为“公益性公墓: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缺少金安区淠东乡公益性公墓、先生店公墓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在椿树镇高岗村、张店镇、中店镇公益性公墓。 第 39 页 图不对。 第 90 页“乡镇公益性公墓现有 12 处”改为“乡镇公益性公 墓现有 14 处”;“先生店乡公益性公墓纳入金安区城市公益 性公墓一起建设”改为“先生店乡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准备新建”。 第 91 页 表内第 14 行椿树镇汉王陵园的备注由“乡镇公益性公墓”改为“城市公益性公墓”;表内第 15 行“金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改为“乡镇公益性公墓”。 第 121 页“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淠东乡)、马头镇、三十铺镇、中店乡、横塘岗乡、裕安区城南镇、西河口乡、公墓保留现状;金安区城北乡、淠东乡公益性公墓纳入木厂镇公益性公墓,金安区先生店乡公墓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改为“规划金安区木厂镇(含城北乡)、马头镇、 三十铺镇、中店乡、横塘岗乡、裕安区城南镇、西河口乡、公墓保留现状;拟新建金安区城北乡、淠东乡公益性公墓。” 第 122 页 各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规划表中金安区先生店乡的备注“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改为“拟新建”,表内 缺少:淠东乡、中店镇、马头镇、横塘岗乡、木厂镇等公益 性公墓情况。 第 153 页 近期公益性公墓建设表中“金安区先生店乡城市公益性公墓”改为“金安区先生店镇公益性公墓新建”; 表内缺少:淠东乡、中店镇、马头镇、横塘岗乡、木厂镇。 |
采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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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叶集区人民政府 |
第88页“六、近期建设规划”中建议将“三元镇公墓”改成“三元镇骨灰堂”。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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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舒城县人民政府 |
1.我县殡葬设施的布点规划是 2021年底制定的,殡葬设施规划预计2020—2035年期间,累计死亡人口数约为89892人,舒城县公墓墓穴需求数量约为108134个。此数据与市级规划预计需求墓穴、死亡人口和新增墓穴需求亩数等不一样,请予以调整(征求意见中:第八条墓穴数量预测和第十二条殡葬设施空间利用规划)。 2.我县计划新建一处经营性公墓,但在六安市级规划中未体现,且新建经营性公墓我县规划500亩,与市级规划中提到的150亩为宜,有所冲突,建议删除。(征求意见中:第十四条经营性公墓布局) |
部分采纳 |
第二条未采纳,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原则上以城镇居民人口50万人为规划基数,配套规划1个经营性公墓和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公墓规划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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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安市财政局 |
1.建议将P49“(3)完善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价格”中“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予以免除或减免”删除,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政策依据。 2.建议将P90“1.落实惠民政策提标扩面”中“将六安火化的人员全部纳入殡葬基本服务减免对象。为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对使用生态环保骨灰盒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再免除小告别厅使用费、布袋购置费和生态环保骨灰盒费。”删除,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政策依据。 3.建议将P90“1.落实惠民政策提标扩面”中“健全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各地要在实施树葬、花葬、草坪葬和骨灰安放设施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减免范围,提高奖补标准,明确奖补方式。”修改为“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
采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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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安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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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六安市林业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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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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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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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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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六安市司法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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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六安市应急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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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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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裕安区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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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霍邱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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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霍山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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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金寨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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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网友 |
建议各区县根据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专项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殡葬设施或公墓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殡葬设施或公墓建设分布位置和服务群体 |
采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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