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兰花园物业费问题
留言时间:2023-07-11 20:5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4723
本人在玉兰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今年年初可以交房了,因为资金困难及其他原因未去办理交房手续,我想问一下,不交房要不要交物业费?
回复单位:金寨县政府  发表于:2023-07-14 10:25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目前我省及我县未出台针对长期未入住的房屋可减免物业费的政策,如你长期不住,建议你可找物业公司自行协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518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