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6-14 15:55
字号: 下载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分两批次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筑节能

重点检查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施工等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主要是《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1466-201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5076-201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

现场重点查验项目工程的围护结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型公建能耗监测、采暖制冷系统等分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规定和有关要求。

(二)绿色建筑

重点检查绿色建筑设计、图审、施工等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主要是《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34/T 4250-2022)、《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现场重点查验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查验绿色建筑设计达标情况,项目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或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分项工程是否实施到位并符合国家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三)装配式建筑

检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照六安市装配式建筑现行政策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和审查,是否有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重点检查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及预制构件复检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分两次开展,6月底前完成上半年度检查;10月底前完成下半年度专项检查。具体到达各县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民用建筑工程。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的工作机制,随机从《安徽省节能专家库》、《六安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材)和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抽取专家,随机从项目库中抽取检查项目。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受检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本次检查,6月15日前认真收集整理好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和检测报告、各参建方责任主体履职行为资料等各类资料,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若现场未能及时提供有关资料的视情为无。

(二)市住建局将结合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纳入2023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精神,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联系人:陈超、李想 联系电话:3925902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9日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