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留言时间:2023-06-06 17:2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270
请问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3-06-07 16:3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民政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3]6号):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双方中有一方为安徽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 (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安徽省常住户口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可以到安徽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 (离) 婚登记。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一方当事人还应提供有效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提供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居住地一方当事人还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为确保一次性完成跨省办理婚姻登记,可以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564-6071199。
评价: | 很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