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检查自费的后期能否报销
留言时间:2023-05-26 13:5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4392
本人是裕安区在职职工医保,5月初在社区医院怀孕建档检查花费835元,当时因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未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自费直接微信付款的,因这笔已达到起付线800元,现在还可以报销吗,可以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3-05-30 14:2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市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年累累计起付线是800元,年度封顶线为2000元,在职职工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是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是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如您现场未直接刷卡结算,可持发票原件等材料前往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报销。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费用将进行累计报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564-3267206、0564-51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