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范围咨询
留言时间:2023-05-19 11:0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559
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 36 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1〕27 号),优待范围,第一段:适用对象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统称为优抚对象。 现咨询内容容如下:目前六安市现役军人家属在不在有福对象范围,可不可以办理优待证。
回复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发表于:2023-05-22 17:57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 36 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1〕27 号)。第三条,优待范围:适用对象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统称为优抚对象。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21〕67号)文件规定。优待证申请人范围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如下:(一)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二)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相关问题可咨询六安市退役军人局,联系电话:0564-335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