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如何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25 16:28 信息来源: 12345热线
问 题:

如何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答 复: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覆盖我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省农垦农场,其他农场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报废申请 (1)牌证齐全的类型。已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入户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登记证书、农机牌证、身份证明等凭证,到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2)购机发票齐全的类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 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 草机的机主,凭购机发票到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3)其它类型。拟报废农机以上两种资料都不具备的、但曾经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办理过购机补贴的,可以凭补贴资料提出报废申请。 (二)注销登记 (1)农机注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报废的机具进行信息审核,在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发放《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确认表》,并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2)企业回收。机主持确认表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驾驶证、购机发票、办补贴证明等材料),将已经审核登记的待报废机具,交售给本县的从事农机回收的企业(包括回收拆解企业和回收企业)。从事农机回收的企业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机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确认表回收栏签字、盖章后同报废农机一起交给回收拆解企业,并向机主出具收到报废农机的证明。 (3)拆解销毁。回收拆解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并制作拆解档案,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交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 3 年。拆解档案原始资料的复印件,由回收拆解企业保存以备核查。回收拆解企业对农机完成拆解后,在确认表拆解栏签字、盖章后将第二联交给机主,第三联交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第四联交给回收企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三)兑现补贴 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农机来源合法承诺书和身份证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报废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5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报废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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