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留言时间:2023-03-1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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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每年在什么时间需要向哪个管理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3-03-16 16:3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经了解,您反映的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两个层次,一个是市级,另一个是区级。1、市级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信用评价原则上仅对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或工程造价大于400万元项目施工信用主体进行评价,由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信用评价。六安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1月9日开展2022年度评价工作,要求各县区于3月15日前报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于3月31日前报省厅。2、区级评价:我局于2022年9月7日印发《金安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中明确信用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2023年信用评价工作计划在2023年9月初正式启动,届时我局会印发相关通知,相关公路施工企业自愿申请参加信用评价并根据《办法》中有关规定搜集装订资料报送至金安区交通运输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联系金安区交通运输局工程计划股,联系电话0564-363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