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龄计算
留言时间:2023-02-17 08:5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174
你好,我是2007年毕业,毕业后一直未正规就业,2010年10月在深圳开始签订合同就业并缴纳社保。2012年2月离职开始创业,社保断缴,2014年9月在六安就业并签订合同,2015年4月开始缴纳社保,2016年8月工作变动到其他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两份工作社保一直持续缴纳。2018年8月考入到叶集事业单位,由于前期两份工作合同未妥善保管已遗失,工作单位提供有工作证明,请问有工作单位证明和社保缴纳明细能否作为工龄计算标准。我的工龄应该如何确定,谢谢。
回复单位:叶集区政府  发表于:2023-02-17 18:0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计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4号)文中第四条: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除国家或我省另有政策规定外,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叶集区人社局,联系电话6488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