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金安万兴 九州府 一楼搭建阳光房
留言时间:2023-02-07 12:4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58
一楼搭建阳光房,面积较大,高度距离二楼主卧一步之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1.存在入室盗窃的风险 2. 玻璃面积较大和二楼阳台会产生聚焦,引发火灾。 对于小区建设阳光房是需要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一楼业主并没有相关的文件,但是依然我行我素。业主的财产安全如果发生问题谁来承担,现在小区物业 以及一楼住户拒绝沟通。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3-02-14 14:5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辖区城管大队高度重视,大队执法人员已去现场进行了确定,并通知业主自行拆除阳光房,如在规定期限内业主未自行拆除,大队将对阳光房予以拆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安区清水河大队(0564-3366171)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