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咨询
留言时间:2023-01-27 08:3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894
本人2022年度平均工资约7500元,单位以安徽省下限3832元/月为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用,单位这么做合规吗?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3-01-30 18:47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第16号令)、《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128号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关于调整优化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和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社险函【2021】21号)等有关规定,参保单位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本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征缴中心,联系电话:0564-392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