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事
留言时间:2022-11-10 22:1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620
领导您好,我于2006年结婚后2013年讲户口迁往阜阳市,前年法院协议离婚了,我想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迁回六年安市东河口镇嵩寮岩村,请问要如何办理?,谢谢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11-16 14:59
市民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迁移登记原则】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户口迁移、户口冻结地区的冻结范围和时限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依据《六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之规定:农村或集体土地区域的户口迁入,必须符合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这三种情形,同时出具村(居)委会、乡镇同意接受入户证明。因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迁移条件,故无法办理您所诉求的迁移业务,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相关具体事宜,您可咨询我局东河口派出所,联系电话0564-264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