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巡游出租车春节临时加价时间的补充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2-0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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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处,各巡游出租车经营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巡游出租车春节临时加价执行时间调整为“每年春节法定假日期间第一天零时至最后一天24时,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临时加价3元/车次。具体执行时间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春节假日安排为准”。2024年春节临时加价执行时间为2月10日(正月初一)零时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 时。

具体调整工作由运管部门负责落实。出租车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出租车运营管理各项规定,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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