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4批次食品不合格(2023年第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17:22
字号: 下载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类食品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金寨、舒城、金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金寨县鲜香水果店销售的小米蕉、猕猴桃,分别为吡虫啉、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安徽省舒城县康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大干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六安市金安区木厂镇王泉小吃经营部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市抽).xls
          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市抽).xls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市抽).xls
          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市抽).xls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市抽).xls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