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有关政策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10-0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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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金安区、裕安区房管(服务)中心,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发展局: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六人社秘〔2022〕101号)实施以来,较好地服务了来我市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安居保障。

为真正发挥该政策的服务效用,确保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交易真实合法,按照公序良俗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父母(含公婆、岳父母)与子女(含儿媳、女婿)之间交易的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不享受六人社秘〔2022〕101号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时,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承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交易双方非父母(含公婆、岳父母)与子女(含儿媳、女婿)关系,如有虚假,将按照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依照规定计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附件: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4日



关于调整《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有关政策的通知六人社秘〔2022〕198号.pdf
附件: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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