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征集时间:[ 2021-09-17 00:00 ] 至 [ 2021-10-17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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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9月17日至2021年10月17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nyncj.luan.gov.cn/yj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9楼922;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61745264@qq.com

(四)联系电话::0564-3376157

附件1:关于《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关于《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8月16日,市委书记叶露中一行赴霍邱县调研东西湖湿地保护和水质环境工作,他强调,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发挥专业水准,针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分工,谋深谋实切合实际的年度行动方案。要加大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力度,一项一项研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战。

根据叶露中书记讲话精神,孙学龙副市长安排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文件,对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起草过程

8月17日,农业农村局时任局长赵权组织农业环保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中心召开专项会议,传达叶露中书记讲话精神,讨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起草框架,指定市农村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起草。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初稿形成后,组织相关科室、中心经过4此讨论、修改后报市政府办审阅。9月6日,市政府办组织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方案》初稿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9月7日,钱大兴副秘书长对《方案》整体框架提出主导性修改意见。经再次修改完善后,随后征求市直10个相关部门意见,对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充分研讨。

三、政策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3.“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

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涉农)方案的通知

四、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基本框架

《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目标任务,提出了到2021年底、2025年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的目标任务;第三部分是主要措施,分别是全面排查农业面源污染源、强抓突出农业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以推进农业产业绿色转型深化源头治理、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防范资源错配性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防范承载超标性面源污染、严格防控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农业面源污染、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和健全支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综合服务体系、持续强化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监督执法、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用监管、加强绩效评价。每一部分都充分结合了我市实际,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可操作。

 

附件2:

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明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强化重点措施,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打好新阶段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和我市实际,统筹推进、突出重点,转变方式、绿色发展,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为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推行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2021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1%;2025年达到43%。

(二)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统防统治覆盖率2021年分别达到45%、47%,2025年均达到50%,2025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3%。

(三)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2021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2025年达85%以上。

(四)有效治理水产养殖尾水。2021年全市建成20个尾水处理示范项目;2025年发展生态健康养殖面积55万亩,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面积30万亩以上,分别占已养殖面积85%和45%以上。

(五)加快秸秆产业化利用。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1%以上,2025年达95%以上。

(六)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建立农膜回收处置体系,2021年农膜回收率达81%以上,2025年达85%以上。

(七)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2021年初步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处理体系,2025年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有序处理的体系和机制全覆盖。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农业面源污染源

充分借助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及土壤分类监测成果,在普查数据基础上,在城东湖、城西湖、万佛湖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上游,以及各主要河流水质监测断面等敏感区域设立面源污染监测点,加大耕地、河流检测布点和抽检力度,主动开展种植业及畜禽养殖业废弃污染物排放核算和典型流域农业源入水体负荷研究,分析重点区域、敏感地带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超标情况、面源污染源分布及成因,“拉网式”查找生态环境污染源头,核实需要治理的问题,明确界定治理责任主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抓突出农业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建立面源污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将面源污染监测排查发现问题列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对问题和主体进行分类,一户一档、一地一策,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治期限,科学治理。对突出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分类、分区、分企谋划实施治理项目,建立治理项目清单,推行项目化防控和工程化治理。推进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污染源单位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督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以推进农业产业绿色转型深化源头治理

大力组织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138+N工程”和“绿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围绕重要农作物主产区和特色种养业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防治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防治新技术和核心措施的应用。大力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提升畜牧业高质量规模化比重,开展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发挥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依法执行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和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试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通过强抓项目,形成示范带动;落实化肥增效减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及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实现农业产业绿色发展转型,源头解决农业生产污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防范资源错配性面源污染

加强“十四五”产业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等规划衔接,系统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避免产业发展布局与资源环境不匹配造成长期的生态环境承载超标性污染。逐年推进1-2个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现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资源环境较好、生态系统稳定的优势区集中。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依据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适度调减水网密集区的畜禽养殖,引导畜牧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方转移。对养殖规模超过承载力的县区,引导总量削减或跨区还田及资源化利用。开展水产养殖区域容量评估和规划,充分借助淠淮生态经济带建设,对全市沿淮、沿淠史杭、环东西湖、南部山区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养殖,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鼓励发展不投饵生态养殖。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开展水产养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防范承载超标性面源污染

科学分析污染因素和环境负荷,分流域确定化肥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施用总量控制目标。主要河流及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格限制施用化肥,全面施用低毒低风险农药,并确保年使用量负增长。

推动化肥减施增效。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逐步构建测土配方施肥大数据平台,推进化肥施用定额制试点,推广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推广缓控释肥料、水溶性肥、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提高利用效率。鼓励秸秆科学还田、种植绿植、积造农家肥、开发商品有机肥,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为抓手,以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项目县区为重点,扩大有机肥施用量。

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提高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快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推行精准施药。加大果菜茶优势经济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力度,示范推广病虫害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绿色防控技术。

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减少使用兽用抗菌药、抗菌药类饲料添加剂以及促生长兽用抗菌药品种和使用量,规范合理使用兽用抗菌药,积极探索使用兽用抗菌药替代品,有效控制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问题。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管理,提高健康养殖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严格防控河湖管理范围内农业面源污染

充分发挥河长湖长作用,压实相关主管部门河湖治理和保护职责,强化河湖巡查,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环境问题,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湖治理目标。严禁未经批准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挖筑鱼塘。严禁向河湖内倾倒垃圾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全面清理整顿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进行垦地种植、放牧和畜禽养殖,严禁畜禽粪污等直接排入水体。(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认真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优化奖补方式,引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发展。借助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等,建立和完善县区、乡镇、村社三级秸秆收储运体系,大力培育和引进秸杆资源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大力推广秸秆“五化”利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不断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借助中央财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主衔接,扶持种养合作,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污等养殖废弃物作为有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

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利用。合理应用地膜覆盖技术,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非国标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农膜减量和可回收利用。推进农膜捡拾机械化,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再利用。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

构建农药包装物回收体系。按照“谁生产、经营,谁负责回收”原则,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承担回收责任和处理费用;完善回收制度,建立回收台账。明确指定生活垃圾处理厂或第三方无害化处理机构,接收并依法依规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完善和健全支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综合服务体系

进一步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技术指导服务,避免企业主体因技术缺失造成农业生产污染。培育和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指导、田间管理、产销对接、劳务代理、废弃物回收等服务。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发挥指导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技术专家包片指导和技术人员包片联系服务制度,指导片区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推进精准化、科学化的种养殖技术,切实减少用药、用料、用水、用肥等,节约增效,减少污染外排和土地残留。(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持续强化农村生活污染防治

健全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市场化运行、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和群众化参与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等三项方案。着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延伸、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维管理、农村黑臭水体加快消除黑臭,确保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科学编制和实施农村改厕工作方案,强化质量管控,健全改厕后管护机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的有效衔接。有条件的县区将农村改厕和畜禽养殖粪污一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分类指导、因地施策推进村庄整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借助“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138+N工程”、“绿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平台,在全市范围筛选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为主的区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开展系统设计、分类治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一全市上下的思想、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对污染防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统筹谋划,落实落细措施,凝聚工作合力,有力推进防治行动。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担当作为,确保防治任务全面实现。(牵头单位:市直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畜禽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切实落实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做好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理设施、水产养殖工业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和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项目的用地选址,对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时序,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落实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农业用电政策。落实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政策。完善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使用补贴政策。落实沼气发电并网标杆电价和并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符合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并入城镇燃气管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生产及辅助生产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牵头单位:市直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资金支持。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市直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县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鼓励按规定加强相关渠道资金和项目统筹整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池塘养殖尾水利用处理和农药包装物回收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绿色水产养殖、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等工作一对一技术联系服务制度。做好测土施肥、畜禽粪肥还田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基础数据的分析整理工作,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并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入户上门等多种形式技术培训,强化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升科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监督执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农业农村资源利用、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等规章和标准。依法开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浪费农业农村资源和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落实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建立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实现监测预报与预警的常态化、规范化。落实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将废水、废液、固体废弃物、危险物品直接排入河流、农田等自然生态系统。(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清洁生产、爱护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对基层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村民等进行宣传引导,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信用监管。鼓励公众对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信用约束机制,县区政府归集并公开环保信用评价、污染源监测等信息。落实环保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依法依规对规模化种养殖主体、农业企业中的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和限制等约束性措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绩效评价。建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运用统计数据等资源化利用台账,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评价。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调查核算方法,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实地调查、工作调度,科学评价防治情况。强化效果评价结果应用,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纳入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范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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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9楼922;邮编:237000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5时26分

为进一步明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强化重点措施,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打好新阶段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我局草拟了《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于2021年9月17日至10月17日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有关单位反馈意见0条。

文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打好新阶段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和乡村生态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和我市实际,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业产业发展绿色转型行动、河湖管护提升行动和农业生态专业服务体系完善行动,通过3-5年努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和防控体系初步建成,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3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化肥使用量减少5%,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到7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2%。

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4%,化肥使用量减少10%,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农膜回收率达到8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行动

1.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监测。运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及土壤分类监测成果,运用统计、调查等资源监测方法,于2022年6月底前对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分散生活等污染源数量、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摸排梳理,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分布、构成及影响,建立分级分类工作台账。深入评估核算污染物种类、形态、数量,形成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优化监测点位布局,持续实施产地土壤环境、农田氮磷流失、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水体通量监测,在城东湖、城西湖、万佛湖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上游以及典型小流域汇水区入出水口等重要断面,进行水质和水量同步监测,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及时分析生态环境数据超标情况,“拉网式”查找污染源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污染源单位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督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对面源污染监测排查问题和主体进行分类,一户一档、一地一策,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治期限,科学施治。针对突出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分区、分类、分企谋划实施治理项目,建立治理项目清单,推行项目化防控和工程化治理。对突出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按污染强度实行市和县区两级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

3.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以千亩以上规模化农产品种植基地为依托,集成推广水稻侧深施肥、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小麦玉米种肥同播等科学施肥技术。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施用定额制,逐步建立和应用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微信服务平台,向生产主体提供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施肥配方”,支持使用有机肥、配方肥和扩种绿肥。到2025年,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到100%,每县区每年建立5000亩以上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登记备案管理,跟踪指导企业落实统防统治防控服务质量。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全面推进农药购买实名制,推广“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药方”,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推行精准施药。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病虫害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每县区每年建立5000亩以上示范区不少于1个,积极争创国家级绿色防控示范县。到2025年,全市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5.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培育秸秆还离田第三方服务组织,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水平,建立和完善县区、乡镇、村社三级与秸杆产生量相适应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优化奖补方式,大力实施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和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积极培育和引进秸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推广秸秆“五化”利用。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70个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新引进和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3-5家、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产业化利用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动建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可持续运行长效机制,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良性发展格局。大力实施中央财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主衔接,扶持种养合作,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污等养殖废弃物作为有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力争到2025年底,通过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改造完善5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探索建立补贴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建立县区处置、乡镇贮存转运、村级回收站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充分应用“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在强化农药实名制基础上,建立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实时跟踪监管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回收和处理全过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8.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村庄规划,科学编制农村改厕工作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明确改厕任务和技术模式,加强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强化改厕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健全改厕后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乡镇,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基础较为薄弱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统筹污水治理与改厕等工作。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深入实施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到2023年底,完成12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到2025年底,新增完成30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10条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户集中、村收集、直收直运、市县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建立农村垃圾市场化运行、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和群众化参与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农业发展绿色转型行动

11.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维护监管工作,推进规模经营,实现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资源环境较好、生态系统稳定的优势区集中。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依据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适度调减水网密集区的畜禽养殖,引导畜牧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方转移。开展水产养殖容量评估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养殖,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农民向规划保留的城镇周边地区、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适度集中居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推动农业产业绿色转型。探索建立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推广“绿肥(有机肥)+优质稻”种植模式,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2025年绿色种植面积达140万亩以上。有序推进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积极依托规模养殖场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构建粮经饲兼顾、农林牧渔结合、生态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进畜禽产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确保2025年畜牧业规模化比重达70%。大力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工厂化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鼓励发展不投饵生态养殖。力争2025年,发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面积55万亩,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面积30万亩以上。稳步推进数字农业试点,建立农业生产全链条的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精确管控和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河湖管护提升行动

13.严格河湖监督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环境问题,着力整治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河湖管护实施方案,提升河湖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实效,确保管护主体、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强化河湖日常管护,全面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全面清理整顿在河道堤防内违法违规种养殖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有效管控地表径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禁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灌溉农田。充分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以及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设施,有效拦蓄和消纳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及地表径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农业生态专业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15.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指导、田间管理、农业工程设计、废弃物回收等服务。大力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扶持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诚信度高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队伍和以智能配肥、机械施肥服务为重点的专业化服务队伍,制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专业化、针对性的全程服务和技术指导,提高全市农业整体科学施肥用药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强化农业生态技术指导服务。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指导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技术专家包片指导和技术人员包片联系服务制度,指导片区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推广精准化、科学化的种养殖技术,切实减少用药、用料、用水、用肥等,节本增效,减少污染外排和土地残留。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并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入户上门等多种形式技术培训,强化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升科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一认识,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区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统筹谋划,落实落细措施。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有力推进防治行动,积极担当作为,确保防治任务全面实现。(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各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县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县区加大统筹资金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农村污水治理等。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六安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监督执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严格执行农业农村资源利用、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等规定和标准。依法开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浪费农业农村资源和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信用约束机制,县区政府归集并公开环保信用评价、污染源监测等信息。落实环保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依法依规对规模化种养殖主体、农业企业中的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和限制等约束性措施。鼓励公众对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清洁生产、爱护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对基层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村民等进行宣传引导,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提升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探索河长、湖长、林长、田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五长联治”模式,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监督格局。建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运用第三方资源、大数据资源和统计台账等,持续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巡查、暗访和调度,及时曝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度规范,以严管重罚倒逼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长治长效。(责任单位:市委督查考核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六政办秘〔2021〕154号),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省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反馈城东湖水环境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和调度城东湖、城西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8月16日,叶露中书记在霍邱县东西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正视问题,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严要求,坚决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发挥专业水准,针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分工,谋深谋实切合实际的年度行动方案。要加强对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监测,坚持一抓到底、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全市水环境治理能力。要充分利用河道及湖库,实施水生态涵养工程,净化水质,不断提高全流域水环境质量。要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一项一项研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战。要转变工作作风,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实现标本兼治。根据前期专家分析和实际监测结果,精确查清污染根源,抓紧编制和出台科学有效的水体达标方案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叶露中书记会议部署,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孙学龙副市长安排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起草过程

8月17日,农业农村局时任局长赵权组织农业环保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中心召开专项会议,传达叶露中书记讲话精神,讨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起草框架,指定市农村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起草。《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初稿形成后,组织相关科室、中心经过4次讨论、修改后报市政府办审阅。9月6日,市政府办组织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方案》初稿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9月7日,钱大兴副秘书长对《方案》整体框架提出主导性修改意见。经再次修改完善后,10月7日征求市直10个相关部门意见,对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充分研讨,形成送审稿。11月3日根据司法局意见进行修改后,钱大兴副秘书长组织多次讨论修改,12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汪能武局长组织相关科室、中心再次对《方案》(修改稿)进行讨论,22日,钱大兴副秘书长组织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水利局等单位进行讨论,形成送审稿。

三、政策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3.“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

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涉农)方案的通知

5.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三部分七大行动16项措施。

1.目标任务。明确了2023年、2025年的防治目标,通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业产业发展绿色转型行动、河湖管护提升行动和农业生态专业服务体系完善行动,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2.主要措施。主要开展“七大行动”,内容涵盖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发展布局、绿色农业转型升级、河湖治理和社会组织培育等。

3.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监督执法、强化宣传引导和强化督察考核,为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创新举措

1.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和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大力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引领作用。

2.强化农业生态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指导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技术专家包片指导和技术人员包片联系服务制度。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并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入户上门等多种形式技术培训,强化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升科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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