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征集时间:[ 2021-06-24 00:00 ] 至 [ 2021-07-24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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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六安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人才安居作用,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住房保障,支持人才来我市定居创业,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意见建议征集起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24日

二、征集内容

    《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doc

三、征集方式

1.网站留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yjzjk.luan.gov.cn/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zfgjj.luan.gov.cn/)留言;

2.邮寄信函。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楼10楼法规科,邮编:237000。来信请注明“《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3.电子邮件。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lagjjzhk@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倩倩

联系电话:0564-3376130

真诚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

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人才安居作用,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住房保障,支持人才来我市定居创业,根据《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精神,借鉴江浙等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所称的人才包括六安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认定的自2021年1月1日起及之后的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高层次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全日制高校(含大专)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高级以上(以下简称高技能人才)等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人才可参照执行。

二、优惠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按我市现行贷款额度测算公式的2倍计算。

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额度上限、可贷次数、首付比例等均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高层次人才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符合购买条件的,可按照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高层次人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未办理退休手续仍继续在职工作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可延长至解除劳动合同为止。国家对其退休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资格认定

(一)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资格范围应由市县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确定。

(二)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应通过信息共享、网上查验、原件审核等方式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

(三)凡未通过资格认定的,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四、资金保障

(一)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二)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轮候放款等资金流动性风险管控措施影响。

五、监督管理    

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以欺骗手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停缴住房公积金不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依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才、育才、留才、聚才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和住房金融的重要功能。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市公积金中心在我市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调研借鉴江浙沪等地做法,在市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起草了《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政策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六安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一、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1.强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和生活补贴。”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

1.高层次人才。六安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认定的自2021年1月1日起及之后的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高层次A、B、C、D类人才。

2.急需紧缺类人才。六安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认定的自2021年1月1日起及之后的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3.高校毕业生。全日制高校(含大专)毕业生。

4.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高级以上人才。

(二)优惠政策:

1.缴存方面。高层次人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未办理退休手续仍继续在职工作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可延长至解除劳动合同为止

2.贷款方面。一是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类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按我市现行贷款额度测算公式的2倍计算;二是高层次人才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符合购买条件的,可按照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资格认定

人才资格范围由市县(区)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确定。

五、重要意义

我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的重要实践,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属性、民生属性、金融属性的积极举措。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六安就业创业,必将为更好服务我市跨越发展、绿色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6130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佛子岭东路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楼10楼法规科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1年7月26日 15时8分

序号

反馈人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原因

1

网友

《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确实对吸引人才来六安提供了坚实的住房政策保障,为六安的快速发展垫实基础,广大网友表示欢迎。但是草案对已经来六安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并不友好,前几年来六安工作,因当时政策的原因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的。考虑到留住已经在六安工作的相关毕业生,现阶段的政策能否适当照顾这批人,比如根据学历或者职称的某些条件,适当开展部分商转公业务呢。谢谢。

不采纳

尊敬的网友您好,目前《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细则正在征求意见中,感谢您提交的建议和意见,一是我中心将依据国家省市及部门间相关政策。二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认真做好各项政策储备,为政府出台政策提供依据。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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