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取消“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手房)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政策意见建议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征集时间:[ 2021-04-06 00:00 ] 至 [ 2021-05-06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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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根据“房住不炒”房地产调控总精神,我市拟取消“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手房)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意见建议征集起止时间:2021年4月6至2021年5月6日

二、征集内容

关于取消“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手房)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政策

 

在政策层面。2016年国家房地产“去库存”背景下,我市出台了“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手房)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政策,此政策与当前“房住不炒”的要求不尽一致。在工作层面。按照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已不再出具“父子”类证明材料,加之大数据无法查核家庭成员情况。

 

三、征集方式

1.网站留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yjzjk.luan.gov.cn/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zfgj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2.邮寄信函。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楼10楼法规科,邮编:237000。来信请注明“取消“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手房)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政策意见建议”字样。

3.电子邮件。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lagjjzhk@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倩倩

联系电话:0564-3376130

真诚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6130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佛子岭东路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楼10楼法规科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1年5月7日 15时7分

序号

反馈人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原因

1

网友

一刀取消不太合理,如果必须要改革,应适当照顾一套房、刚需房的利益,年轻人本来买房就不容易,没有父母帮助一下很难生活,建议二套房及以上的可以取消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

不采纳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陆续发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等国家标准和其他政策文件。为全面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合规运行,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对购房提取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调整。您的建议和意见我们收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规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方面积极探索和研究,重点支持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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