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7六安马头至舒城万佛湖(金舒大道)工程(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及意见征求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交通局 征集时间:[ 2021-03-23 00:00 ] 至 [ 2021-04-22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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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yjzjk.luan.gov.cn/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jtj.luan.gov.cn/hdjl/yjzji/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邮编:230088;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19814019@qq.com;

(四)联系电话:0551-6537167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 (皖政〔2017〕123号)文件等要求,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对G237六安马头至舒城万佛湖(金舒大道)工程(一期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G237六安马头至舒城万佛湖(金舒大道)工程(一期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金安区G40(沪陕高速)东桥互通北侧李三路,路线沿高压走廊带向南接寿春路与一元大道交口,再沿现状一元大道(寿春路—合武高铁段),终点位于合武高铁桥南侧,路线全长约15km。路线涉及金安区东桥镇、三十铺镇共2个乡镇。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60m。设计速度60公里每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含大桥800米/2座,涵洞30道,立体交叉2处,永久征地1580亩,临时用地85亩,拆迁30000平方米。本项目建安费8.4022亿元,工程总投资约12.0031亿元。

项目地理位置图

本项目为六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中重要的东部快速通道,是“三环十七射”城市快速通道中三环的组成部分,同时承担国省道干线公路功能,对沪陕高速、G312、合六南通道、六舒三等重要道路进入六安的交通流进行穿越截流、进出分流和内部疏解,对完善区域路网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三、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1-65371675

邮箱:11981401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内容

1、对象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及张贴公示向公众公布项目信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

(3)项目产生的安全因素和对自身利益的影响;

(4)项目建设对当地交通出行的影响;

(5)项目征地拆迁的影响;

(6)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要求和建议。

(7)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看法。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51-65371675
来信来访渠道
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邮编:230088
座谈会渠道
吹风会渠道
新闻发布会渠道
其他渠道
119814019@qq.com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1年4月30日 10时35分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在开展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工作时,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专题论证,重点调研拟建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的态度;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诉求。为此我局就G237六安马头至舒城万佛湖(金舒大道)工程(一期工程)进行信息公开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未收到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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