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叶集经济开发区科创园一期拆迁项目问题
留言时间:2021-01-07 17:2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4809
尊敬的叶市长您好 叶集区于2020年12月中旬启动了叶集经济开发区科创园(一期)项目征地拆迁项目,涉及叶集区孙岗乡塘湾村塘湾组、新楼组、小圩组约200户,10平方千米集体土地上的基本农田和房屋。 广大被拆迁村民本着响应叶集政府号召,建设美好叶集的愿望与当地政府一起仅用11天时间就完成了本次房屋征收工作,但在本次房屋征收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如下。 一、“房屋重置金”不事前告知拆迁户 (一)宣传:按照15.3万元/人给予购房券安置,另可将拆迁房屋补偿金充值到购房券中,给予充值金额10%购房券奖励;购房券可按照商品房备案价购买政府指定小区的商品期房。 (二)实际:享受购房券安置的村民,必须再从拆迁房屋补偿金中按照4.95万元/人扣除房屋重置金(户均约30万)。 (三)困难: (1)拆迁房屋补偿金至今未发放:房屋征收后租房、日常生活、教育等成本大幅增加,但政府至今未将扣除4.95万元/人后的拆迁房屋补偿金发放,生活压力大增。 (二)生活失去保障:拆迁后家具、农器具贱卖、大部分村民居无定所,且每户仅剩余约20万拆迁房屋补偿金和1-2套未装修的期房,不足以支撑约6人/户的日常生活开支和子女学习教育。 (四)诉求: (一)请向被拆迁村民公布本次征地拆迁项目征地批文。 (二)请向被拆迁村民公布本次征地拆迁项目扣4.95万元/人的房屋重置金制定标准、依据及是否合规合法。 (三)请向被拆迁村民公布本次征地拆迁项目中即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具体措施,所需金额是否从被拆迁村民房屋补偿金或土地出让金中扣除。 二、“塘湾小区”收取高额水表入户费 (一)大部分老人和“相对不富裕”家庭选择了单价最便宜,规模约120户的孙岗乡“塘湾小区”,但入住被得知需再缴纳1000元或1300元/户水表入户费。 (二)诉求:请向被拆迁村民公布“塘湾小区”收取高额水表入户费的标准及依据,标准及依据是否合规合法。 备注:以上涉及到的征地面积、总户数、户均剩余拆迁房屋补偿金、户均人口均为大约数,如有不实之处请以政府调查为准。
回复单位:叶集区政府  发表于:2021-01-13 14:41
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叶集经济开发区科创园(一期)项目是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我区重点工程项目之一,该项目涉及孙岗乡塘湾村8个村民组,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仅用了半个月时间全部完成了454户的征迁工作,对此,对广大塘湾村村民和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表示衷心的感谢。该项目于11月底启动,由孙岗乡具体负责实施、解释和入户登记丈量工作,分为7个工作小组,通过宣传车、村村通喇叭、明白纸、网上征求意见及群众代表(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宣传征迁方案、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同时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实现了依法征迁、阳光征迁、和谐拆迁。 一、关于房屋重置价问题。我区集体土地上的征迁补偿安置执行的是六政秘〔2020〕120号文件中规定的叶集区的标准。安置方式是按祖居户人均45㎡的商品房安置,被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购房券的方式。在人均45㎡安置面积内实行的是产权调换,1110元/㎡的安置房重置价就是六政秘〔2020〕120号文件中叶集区框架一等的房屋标准,而对于每户的实际征迁房屋,均按六政秘〔2020〕120号文件中的相应的补偿标准在算账时一并补偿给群众。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为了减少中间不同房屋结构差的环节,实行各算各账。而实际安置的房屋均为框架一等结构的商品房,故产生了安置房重置价1110元/㎡这个问题。这是我区征迁工作的政策补偿和成功的经验做法,从2015年实行棚改大面积集体征迁以来,全区已完成1.3万余户300万㎡的房屋均按此算法执行。或许,在征迁时没有向您户解释清楚或者您没有听明白,敬请您的谅解! 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我区被征地农民执行的是叶政〔2020〕25号文件,根据《六安市叶集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中第二条、第九条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由政府统筹资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两部分组成,政府统筹资金无须从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款中扣除。 三、塘湾小区收取水表入户费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积极地向住建局、国投公司和供水公司联系,经了解,塘湾小区在建设完成后已将水表、闸阀等安装完成,300元的水表入户费已经减免,剩余1000元为管网建设费。据金叶供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若小区有物业的情况下,该费用是和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融合在一起收取,若小区没有物业则需要住户个人向供水公司缴纳。对于该问题若有不清楚之处,可直接与供水公司联系。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明白或其他问题咨询,可与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2770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