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1-1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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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1〕64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luan.gov.cn/public/column/6608181?type=4&action=lis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302室,电话:0564-3379727,邮编:237000,电子邮箱:1449540593@qq.com)。

一、总体情况

我委2021年发布信息2887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326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归集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的市直各部门“十四五”和历史规划(计划)177件。加强对县区发改系统的工作指导。

2.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六安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1年)。发布2021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结果信息43条。

3.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2018年1月1日以后发布的代市政府(办)拟稿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均实现七要素解读。2021年已公开发布的5份规范性文件有4份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开展了政策图解。

4.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在线访谈1次,政风行风上线2次。

5.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组织六安市发改系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项测评工作,县级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平均得分率90%,粮食安全领域平均得分率94%。

6.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持续高质量面向企业、群众公开批准服务和结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更新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部分内容;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次,已办结9件,退回补正信息1件结转至2022年继续办理。暂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委关于印发《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定、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份。公开成文日期、政策咨询科室及办公电话号码等信息,全部实现文本下载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新增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乡村振兴等栏目,发布相关信息。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分别发布信息508条、389条。我委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连续6个季度获得“优”等次通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QQ群、微信群等工作群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

(五)监督保障

印发《六安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每季度报送两篇政务公开经验交流材料并公开发布。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后,制作台账,按月公开完成情况。组织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暂未发生需要问责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网上公开信息量同比有所增加,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但是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经办人员有变更、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更新、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尚有不足,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

2022年,我委将安排经办人员主动和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同志对接、沟通、学习,争取尽快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加强调度,聚焦年度工作重点,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更新频率,让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方式等,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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