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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1-04-23 17:16

一、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答: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联系方式:

县区 经办机构 电话
市本级 六安市人社局就业科 0564-3376038
霍邱县 霍邱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0564-6081250
金寨县 金寨县就业股 0564-7061901
霍山县 霍山县就业创业服务股 0564-3912135
舒城县 舒城县就业中心 0564-8689077
金安区 金安区就业服务股 0564-5150760
裕安区 裕安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564-3313213
叶集区 叶集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64-6490612
开发区 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0564-363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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