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服务 > 就业服务 > 人才引进 > 相关政策与解读

关于开展2019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0-07-25 13:28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的意见》(六政秘〔2017〕18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19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程序

选拔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的意见》(六政秘〔2017〕18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数量

2019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数量控制在30名以内。

三、有关要求

(一)选拔工作要紧密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技工大市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以及我市装备制造、食品工业、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城市建设、教育卫生、投融资等相关领域推荐人选。要适当提高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优秀人才的比例。

(二)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含中央、省属驻六安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

(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退休人员,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不得申报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四)凡获得各类奖励的,以近5年内颁发的奖励证书为依据。同一个项目在不同层次获奖的,以最高层次获奖等级为准;同一层次两次以上获奖,以最后一次获奖等级为准。集体获奖的(多人使用同一等次奖项申报的),应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2名)。

(五)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在遴选推荐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避免同一推荐对象多头申报、多渠道申报、重复申报。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专业技术人才填报《2019年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见附件1);技能人才填报《2019年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

(三)《2019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须加盖县(区)政府、市直主管单位或中央、省属驻六安单位公章。表中“突出贡献事迹和主要业绩”栏目必须坚持客观实际,认真填写。

(四)附件材料。申报人员需提供其奖项、业绩等重要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及中央、省属驻六安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及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须注明“该件系原件复印,与原件内容一致。”)与上述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印件材料不退回,未盖公章或审核人未签字的复印件材料不予以承认。报送前,应对涉密人员材料作脱密处理。

请各县(区)、市直主管单位及中央、省属驻六安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好中选优,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仅需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职业能力建设科。请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237000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刘 辉

联系电话:0564-3379851

邮    箱:274025433@qq.com

联 系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胡 彬

联系电话:0564-3376029

邮    箱:99501851@qq.com

附件:1.2019年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

2.2019年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表

3.2019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要评论

  • *正文:
  • 验证码:
  • 勾选显示真实姓名(如不勾选,默认会员用户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