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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残联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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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申请公开

      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 市残联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文件精神,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对照相关要求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网下载(https://www.luan.gov.cn/public/column/6609131?type=4&action=lis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地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11号楼1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939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切实落实专项提升行动。做好市残联“十四五”规划、财务信息、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及时规范发布。二是及时总结基层“两化”收官经验。及时出台残疾人服务领域“两化”年度评估方案,年度内高质量完成两次测评工作;配合完成残疾人服务领域“两化”测评指标调整,形成更贴合工作实际的测评指标体系。三是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对历年发布的政策解读对照解读要素进行再完善再规范,对于照抄正文、罗列标题等形式性解读全面排查。四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对照六安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强化各项工作举措,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全面摸排近年年报,确保逻辑周延并契合年度工作要点 。

      (二)依申请公开。共收到线上依申请公开件1条。市残联及时登记办理,并依据《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在办理期限内按照省级规范模板对申请人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省级网络版格式发布,保持现行有效目录与备案信息、清理结果等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公开内容校审机制,避免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密等情形。定期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市级政策文件库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的标签设置、政策兑现等内容。探索创新政务新媒体发布,在“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微信公众号设立“每日健康”、“县区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栏目,不断提升残疾人群体了解残联动态、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

      (五)监督保障。年度内对2次省政务公开测评问题及4次市政务公开办季度测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牵头的基层“两化”领域印发年度评估实施方案并开展了2次测评。邀请市政务公开办对我市残联系统开展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残疾人群体的能力。撰写半年、年度工作总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改进情况。经验交流稿件方面,得益于本年度政务公开总体工作水平提高,政务公开经验交流撰写内容逐渐丰富,稿件撰写能力显著提升。基层“两化”开展方面,牢牢盯紧收官之年,通过印发评估方案、规范开展测评、加强业务指导等方式,县乡两级“两化”水平意识、水平均得到提升。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不足,缺少相关意见征集活动;二是涉残上级政策发布及解读较少。下一步,市残联将提前谋划,针对残疾人切身相关的政策、涉残节日活动等,充分进行意见征集,把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做实做好。定期梳理中国残联、省残联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残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一时间在对应栏目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做好主动回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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