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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残联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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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申请公开

      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信息来源: 市残联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办相关文件精神,我会按照要求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地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11号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026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围绕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是政策发布解读方面,以视频形式发布了2个本级政策解读,以图表图解形式发布了1个本级政策解读;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方面,将我会网站上的规范性文件对照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做好6个现行有效及1个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公开;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方面,对四县三区及其所属的14个乡镇(街道)残疾人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情况开展评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基层残联以残疾人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编制目录,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发掘基层政府推进各领域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适时在全市范围进行案例总结推广并上报省直对应业务主管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我会2021修订完善了《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本年度我会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方面建立科室负责人初审、单位分管负责人复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安全性;建立健全《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十项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规范网站统一栏目设置,优化完善栏目检索,加强数据衔接,坚持数据同源;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健全政务新媒体发布机制、现有“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共2个账号,分别发布了50条、115条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明确我会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负责人员、责任分工等内容;实行政务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季度性测评、过程性测评结果反馈事项的整改报告及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制发件数

      本年(2021)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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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要求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完整不及时,存在错公开漏公开;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不准确;三是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为主,形式单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仔细梳理我会机关各科室、各中心的规范性文件数量,提高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时性;及时与市司法局联络沟通,保证公开清理结果与市司法局清理结果一致,严格按照季度公开备案信息;根据政策文件的类型,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采用多种方式做好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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