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简体 繁体
  • 老人专区
  • 标签库
  • 首页
  • 领导之窗
  • 走进六安
  • 政务公开
  • 政务资讯
  • 解读回应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政府数据
  • 政务新媒体
  • 首页
  • 领导之窗
  • 走进六安
  • 政务公开
  • 政务资讯
  • 解读回应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政府数据
  • 政务新媒体
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搜索位置
  • 标题
  • 全文
  • 匹配度
  • 精准
  • 模糊
  • 排序
  • 发布日期
  • 相关程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六安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六安市政府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六安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六安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六安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六安市人民医院梅山南路门诊部15楼)查阅。

      •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红十字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六安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luan.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6ca61f4e1b1d1d301f6af2a 本机关受理点:六安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64—3370016。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办公地址:六安市人民医院梅山南路门诊部15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64-3370016;电子邮箱:83893528@qq.com;传真号码:0564-3370016;邮政编码:237001。

      •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友情链接:

      省内地市网站
      党群部门网站
      市直部门网站
      县区管委网站
      垂管机构网站
      其他网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 我要纠错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28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564-12345
      网站技术电话:0564-3379979
      邮编:237001
      主办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皖ICP备1101564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50号网站标识码:3415000075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