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教体局发布时间:2021-07-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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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江浙沪及省城合肥看齐,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规范课外服务工作。考虑到课后服务工作的巨大社会影响,为有效应对可能产生的社会舆情,妥善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逐步推开,因此,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8﹞22号)、国家、省近期关于课后服务的工作要求并参照其他市县做法,制定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工作,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下半年,市教体局即启动了起草工作,先后赴上海、合肥以及有关县区开展调研,与学校校长、一线教师、家长代表以及社会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并学习借鉴上海市奉贤区、合肥市等地经验做法,同时在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了多次讨论,3月上旬形成了初稿。

3月下旬,市教体局印发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5月中下旬和7月中上旬,市教体局再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再次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7月中旬,根据王岚副市长批示要求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批示讲话精神,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对照国家、省要求,打通课后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努力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五、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时间、经费来源、监督管理等七个部分。
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是为了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接送难、看护难等难题,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外培训负担,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群众能力。我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属地管理、公益普惠、自愿参与、安全有序、全面覆盖五个原则,明确了课后服务工作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托管服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开展,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水平。课后服务相关经费由县区政府(管委)统筹解决,采取政府补贴和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从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保障机制、严格管理与监督等三个方面,明确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等多方责任。

六、创新举措

明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分为“托管服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其中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班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娱乐游戏等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及以上以课外自主阅读、作业练习、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初中阶段以学生自主作业、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安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同时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相关经费的落实和管理,财政、教体等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教师取酬进行监管。各相关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区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完善参与教师和人员补助政策。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据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市属学校由市教体局、市财政局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给予的补助,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发放。对课后服务进行财政补贴的县区,可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

(三)严格管理与监督。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的监管和纪律约束,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提供“个性化课程” 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从学生家长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必须纳入学校统一监管、使用。学校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进行考试训练,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格按照《小学管理规程》《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等文件和省市对中小学作息时间的规定,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或提前师生到校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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