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12-29 14:51

六司发〔2021〕23号

六安市司法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司法局:

现将《六安市“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司法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六安市“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六安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和《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

“十三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市司法行政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政治建设持续深化。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实现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政治轮训全覆盖。“十三五”时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00余期、近万人次参训,选派6名干部驻村参与脱贫攻坚、2名干警赴新疆支援工作,40多个集体、150多人次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

法治建设谱写新篇。提请市委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4个协调小组,调整充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和市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构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四梁八柱”。充分发挥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法治宣传三个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作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行政复议成效显著,被司法部确定为行政复议工作联系点。“七五”普法圆满收官。皋陶法治文化基地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市司法局重组运行以来,审核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市政府规章草案1件,市本级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36件,对906件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等210件,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75件,承办市政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行政应诉案件45件,累计授予748人法律职业资格。

法治为民服务大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十三五”时期,全市累计办理公证事项27.81万件,司法鉴定案件4.1万件,法律援助案件3.22万件,累计为农民工挽回损失达2亿元。全市律师累计代理案件10.58万件,确认公职律师149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895家,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市村(社区)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七五”普法期间,全市法治公园(广场)建成365个,被命名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处,省法治宣传示范基地2处,创建命名国家、省、市、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606个,培育“法律明白人”35300人、“法治带头人”2484人。

维护稳定坚强有力。坚持稳中求进,加强政治引领,推动构建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围绕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实行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圆满完成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清查活动,实现社区矫正购买服务全覆盖,连续15年无重大恶性事故发生。“十三五”期间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96万件,市、县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黄丝带帮教行动”成为特色品牌。

深化改革有力有序。推动完成市局机关“三定”和县区司法局机构改革。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的实施意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等3项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任务全面落实。“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域执法体制改革,省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支持金寨县采取综合委托形式,探索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基层基础稳固加强。落实全省“十三五”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科技信息化发展实施意见。完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网改造、会议及语音系统升级,建成市、县区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实体环境,应用司法行政管理指挥平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一期,广泛深入推广安徽法网应用。司法所三年规范提升工程顺利完成,全市业务用房面积120平米以上的司法所从89个提升到140个,建成形象识别系统的司法所从46个提升到130个,异地重建司法所39个,改造完成老旧司法所88个,累积投入资金达2915万元。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207个,过渡性安置基地3个。

二、“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发展面临形势、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司法行政机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和服务平安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六安地处皖西,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合六经济走廊建设等多个重大战略叠加,是国家和安徽省的重要经济板块,具有“承东启西”优势。我市坚持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取得全方位成就。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审时度势,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锐意进取,乘势而上,不断开创六安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发展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市情,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法治建设为主线,切实履行好“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法治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法治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立法、每一件执法、每一次法律服务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把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强化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保障和服务作用。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尊重和保护基层首创精神,激发司法行政发展新动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出台改革方案,全面完善司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强化系统观念。强化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切实履行好“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点面结合,协调联动,全面发展。

(四)“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主要目标

党的政治建设全面统领贯通。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将政治建设作为立业之本,将“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要求落实到发展和党建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全面依法治市迈向更高水平。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强化工作举措,积极主动作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市落地生根。推进法治六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增强全面依法治市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协调均衡发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强化法治合力,进一步提升法治六安建设水平,确保法治建设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服务政府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推动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更加健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职。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安全风险防范体系科学严密。扎实开展刑事执行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矫正制度更加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司法行政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坚持强基导向,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加快科技创新,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智慧法治”信息化体系全面建成。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过硬。切实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高队伍能力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发展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定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正确方向

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提高政治能力。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持续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讲政治体现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工作实践中,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夯实党建组织基础,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警示教育,常态化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聚焦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紧盯重要节点、紧扣薄弱环节,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健全落实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便民服务长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及时制定落实法治建设规划方案。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制订并贯彻落实《法治六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六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六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服务保障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加强合六经济走廊建设、淮河(六安)生态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制度保障。加强与沪苏浙地区沟通交流,认真学习借鉴沪苏浙地区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在政策协同领域深度合作,为我市等高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老区绿色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落实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制度。持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理顺依法治市工作体制,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协调小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持续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

(三)全面推行崇法善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强长三角立法协同。健全立法协商、座谈、论证、听证、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畅通网上征求意见、建立立法项目库、通过召开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等拓宽开门立法渠道。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专家咨询论证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立法队伍,加强立法工作能力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督察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长三角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衔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通过定期通报、考核、督查、约谈、追责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以及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成果。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

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以开展“强基础、重规范、转作风”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发现并解决基层执法单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轮训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动行政裁量标准细化、量化。依托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报送、学习、宣传和运用。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规范备案登记,依法逐件审查,探索多元化纠错方式,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四)全面维护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六安建设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组织运行体系,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设置,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与司法所依托关系,理顺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和任务。健全精准监管、精准教育、精准帮扶机制,全面推行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实施重新犯罪风险评估,依法规范落实监管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对象教育管理,把预防重新犯罪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力争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坚持“一县一品牌”社会化建设思路,健全“一主导、三协同”机制(即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协同、村居协同、志愿者协同)。充实社区矫正队伍力量,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一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等方法,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狱挂职民警效能,配强配齐社区矫正机构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统筹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政治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快推进县区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建成矫正数据中心、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推进“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建设,努力实现全市“智慧矫正中心”全覆盖。

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强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监所的沟通协调,推进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落实。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全面应用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刑满释放人员释放时“无缝对接”及帮教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积极联合民盟共同打造“黄丝带帮教行动”工作品牌,积极引导罪犯家属、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提升罪犯改造质量。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八五”普法决议,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全民守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广青少年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任务书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过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皋陶法治文化、红色法治文化等文化精品。建强全市普法新媒体矩阵,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

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载体,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工作。

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巩固和完善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打造六安地方特色调解工作品牌。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管理,力争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逐步为村(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调解品牌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妇联和行业协(商)会等参与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积极作用。继续推进“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平台建设,推动各类调解资源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警民联调、访调对接、检调对接等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

全面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按照新的司法所业务用房标准,实施基层司法所改扩建工程。根据司法所业务需要,逐步配齐执法记录仪、定位管理、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等设施设备。加强司法所人才队伍建设,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队伍,发展壮大司法行政辅助人员队伍。推进司法所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司法所专职副科级所长配备工作,司法所专职副科级所长配备率超过85%。建成30个左右省级示范司法所、50个市级示范司法所,全市所有司法所达到提档升级要求。

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严格规范选任程序,创新开展资格审查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代表性。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规范人民陪审员名单备案工作,建立全市人民陪审员名册。会同人民检察院共同修订《六安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和活动管理,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及时开展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六)全面优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优质法律服务供给水平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乡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整合优化各业务办理支撑系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完善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落实标识标牌统一、功能区设置规范、职能进驻完善、人员配备加强、工作制度健全的建设要求,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巩固推进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律师执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继续推进律师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进一步落实完善律师调解模式流程,健全刑辩全覆盖体制机制,优化律师专业水平评定程序。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的供给总量、质量和效率,提高公证行业公信力。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完善公证利企便民服务机制,促进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高。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有序扩大公证服务区域和领域,落实放宽执业区域政策。

健全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深化司法鉴定改革,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健全完善科学管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建立与侦查、检察、审判、监察、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间议事协调机制。

推动法律援助管理转型升级。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推动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众。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审查机制和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着力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在协调争取政策、指导案件办理、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质量管理、扩大宣传影响等方面作用。

探索仲裁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六安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赋予仲裁委员会在人事、财务、薪酬制度等方面相应的自主权。改革完善六安仲裁委员会治理结构,健全六安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制度。

专栏 “十四五”法律服务发展指标

1.律师行业。“十四五”时期律师总人数达到1240人,律师万人比达到2.10。

2.公证行业。“十四五”时期公证员人数达到50人,公证文书法院不予采信率低于万分之一。

3.司法鉴定行业。“十四五”时期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数达到2家,具有中高职称司法鉴定人数达到105人,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和CNAS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数3个。

4.法律援助行业。“十四五”时期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保持在年均5500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数占比达到70%以上。

5.仲裁行业。“十四五”时期将六安仲裁委员会打造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比例控制在0.8%以内。

6.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十四五”时期市、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100%,安徽法律服务网咨询解答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好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审核和考务组织工作,严格规范完成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审核、呈报工作,加强法律职业资格日常管理和档案管理,配合做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工作。

(七)全面推进固本强基,提升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保障水平

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紧紧围绕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具有基础性、引领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和亮点工作,深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把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以抓好制度建设为主线,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刑罚执行制度,大力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以重点突破引领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强改革督促指导,完善改革推进评估制度,强化改革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效能。

全面提升装财保障能力。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投入,建立起经费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与司法行政办案(业务)量的增长、办案成本的变动以及工作职能的变化相适应的动态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三年滚动项目库建设。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推动预算一体化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全面落实《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推动市、县、司法所三级司法业务用房达标。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改善司法业务基础设施条件,谋划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将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服务中心、智慧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基地、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以及司法业务用房提升等项目列入储备库,推动入库项目有序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全面加强智慧法治建设。贯彻执行《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市级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网络安全达标工作;持续加大司法行政联勤指挥体系推进力度;建设智慧矫正实战化平台,继续推进刑事执行协同化;加大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硬件投入,合理规划远程视频会见终端布点;强化前沿技术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推进司法行政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八)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人才支撑

深入推进队伍革命化建设。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建立健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矛盾化解、乡村振兴等一线吃劲岗位历练,进一步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大培训”要求,坚持分类施训、分级施训、按需施训,根据岗位标准和履职要求,推动制定和充分运用覆盖司法行政各业务各领域的专业能力培训大纲和教材课程体系。大力加强实战训练,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构建“教、学、练、战、考”一体化训练机制。加强对司法行政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

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培养专业化人才,推动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急需紧缺和特殊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加快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等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加大本科以上法学专业人员招录比例,对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工作的,招录时要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作为必备条件。探索实行新调入司法行政部门干部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制度。

深入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机制,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干警职业保障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警身份保障制度和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抚恤优待制度,认真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政策。规范司法行政系统奖励规定,积极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四、保障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障。

(二)科学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本规划为依据,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分类分步实施。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大推进和落实力度。涉及项目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项目落实。

(三)强化监测评估。健全规划执行监测机制,定期通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健全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组织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和规划实施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规划解读和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规划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政策举措的认知。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推动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拓展宣传阵地,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抄送:安徽省司法厅,市直相关单位。

六安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


(六司发[2021]23号)六安市司法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六司发[2021]23号)六安市司法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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