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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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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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规定,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项目申请材料原件合法有效;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书面申请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示例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簿、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根据受理标准,工作人员受理通过,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2、业务科室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根据监审报告、听证报告和相关政策,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3、委领导根据业务科室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完成集体审查的事项,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4、业务科室根据委领导作出的审查决定,办理相关批复文件,通过快递送达办理结果或由申请人直接领取。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朱安苏 行政审批科 根据受理标准,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受理不通过,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能够当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 1个工作日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余靖/徐茂荣 价格管理科/成本监审科 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提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步开展成本监审,出具成本监审报告书,组织人员召开价格听证会。审查人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和价格听证报告,依据相关政策,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决定 0.5个工作日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品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审查人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书面审查并完成实地核查、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中的任一种方式审查的事项,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完成集体审查的事项,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办结 0个工作日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余靖 价格管理科 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服务事项;遵守科室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单位整体形象;接受当事人的办件咨询,实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完成本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送达 0个工作日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朱安苏 行政审批科 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服务事项;遵守科室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单位整体形象;接受当事人的办件咨询,实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完成本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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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如何收取?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应按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严禁跨学期预收。除上述收费外,民办学校不得向家长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收取各种名目的建校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如何收取代收代管费用?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提供服务和代办服务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原则,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代收代管费用可以按学期预收,多退少补。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如何加强收费管理? 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核算制度,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教育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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