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销注册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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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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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登陆政府政务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窗口报送材料或在网上上传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办结送达:窗口当场发放批件或依申请快递送达批件。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结送达:窗口当场发放批件或依申请快递送达批件。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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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红艳/沈云飞/张颖川 | 窗口工作人员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能够当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上报的,受理通知书由下级行政机关出具。为了方便申请人,由下级行政机关代办转报并由上级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实施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代办转报,一般不超过5日。实施机关收到转报材料后,应当即出具受理单。" | 无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红艳/沈云飞/张颖川 | 窗口工作人员 |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能够由实施机关当场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的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审查人在完成书面审查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依据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结果即可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完成实地核查、招标、拍卖、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中的任一种方式审查的事项,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完成集体审查的事项,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红艳/沈云飞/张颖川 | 窗口工作人员 | 按时通过中国邮政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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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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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是多长? | 护士证有效期为5年,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即可。 |
护士执业证注册过期后能延续吗 | 不能延续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
护士延续注册要不要学分? | 延续注册不需要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