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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六安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2-01-1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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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1年度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六安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420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97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文旅局立足文化旅游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阳光文旅”的健康形象。

1.主动公开情况: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公共服务栏目更新月度文化惠民完成情况、公益性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等;在旅游栏目公开旅游市场抽查计划、结果、投诉办理情况等,发布信息150余条。梳理历史工作规划,及时对外发布规划9个,发布财政信息80余条、疫情防控信息100余条。强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发布《六安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配套文字、图片、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解读,丰富解读形式。通过“主动回应”栏目更新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发布疫情防控提醒等。在市意见征集库平台发布意见征集4条,并配套采纳情况。强化基层政务公开监督指导,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对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领域进行测评,印发测评通报,全面提升文旅领域“两化”工作水平。全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640条,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066条。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经过科室初审、拟答复意见、科室批转意见、分管领导意见等环节层层审核,

以正式答复书形式回复,办理程序规范、有序。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照要求编写依申请公开答复函,按时反馈申请人。

3.政府信息管理:成立市文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印发《六安市文化旅游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制度》等制度,规范各类信息发布流程监管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市图书馆设置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通过“两微一抖”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发布文化场馆建设、旅游资讯等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5.监督保障:印发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召开部门测评整改暨业务培训推进会。安排专人按时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推进会等,按季度公开政务公开测评整改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对依申请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回应制度等十余项制度进行完善。“市文旅局多举措打造基层政务公开‘阳光房’”经验交流稿件被市政务公开工作简报采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网络渠道反馈情况较少,文件解读的文字解读中的主要内容还存在照抄原文及罗列小标题现象;日常工作中有关科室之间的配合不够,存在考核前要信息、找资料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在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将文件征求意见稿通过微信、微博等多渠道进行意见征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群众知晓率。严格按照七要素对文件进行解读,避免照抄原文及罗列小标题现象,多角度多方位解读文件。在年初工作方案制定时,细化任务分工,每月度提醒各科室及时上传政务公开信息,适时组织开展全员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强化干部职工落实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单位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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