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管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1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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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开发区管委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电话:0564--3626203,邮编:23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95条。做好规划主动公开,发布《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和文字解读,公开区域发展规划信息8条;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公开预算决算信息67条;做好疫情防控专栏维护,公开信息20条;开设“六稳”“六保”栏目,公开信息46条;强化政策解读发布,公开政策文件信息42条,政策解读信息77条,本级政策6条;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发布文字解读6条,视频解读1条,图片解读2条;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公开惠企政策5条;参加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和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打造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发布主动回应信息7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修订《六安开发区管委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使用六安市依申请公开平台,按照工委管委办公室拟办意见-部门回复意见-办公室主任审签流程落实批办制度;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按时答复1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继续有效类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9件;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展示政策文件,提供搜索查询等功能;修订完善政策解读回应、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制度;按照《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的通知》要求,落实部门政务公开联络员初审,单位分管负责人复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开展涉密信息和个人隐私排查工作,杜绝相关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网站设置;加强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新媒体监管机制,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关停注销开发区安监局僵尸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及时更新调整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组,更新政务公开联络员和分管领导汇总表;制发《关于印发六安开发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组织第三方测评单位开展季度预测评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按季度部署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进行排名通报;落实社会评议制度,评议结合纳入部门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组织开展管理调度和业务培训等会议6次,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积极性,确保信息规范有效发布。

(六)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管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对公开不及时的单位按季度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将未按时报送的问题通过书面材料写明原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挂钩,使全区上下形成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工作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开发区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9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7

 0

 0

7

(七)总计

 11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开发区政务公开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质量还有待提高,涉企意见的征集不够充分,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内容及时、有效、合规;推动开展涉企意见征集等活动,切实了解群众企业诉求;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采用更利于企业群众理解的多种解读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创新工作。一是围绕经贸、招商、人才等重点领域政策文件进行颗粒化梳理,定制开发政策查询软件并配置了触摸查询机,提供按标题和内容两种查询方式;二是梳理编制《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全生命周期”事项一本通》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汇编》,同步在线上和线下公开,方便群众查阅;三是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和高拍仪等智能化设备,支持企业群众现场自助办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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