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2-01-1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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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3925038,3925678;传真:0564-3925000;电子邮箱:lazfcxj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通过信息公开网累计发布信息1251条,其中基本信息830条,重点领域信息42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信息397条,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市住建局积极做好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权力运行、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基本信息公开,同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计划信息,对历史规划计划进行梳理,发布了六安市住建局历史规划归集整理工作统计情况,累计发布规划计划8篇。召开绿色建筑、消防设计审验、农村房屋安全、征迁安置4场新闻发布会,局领导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5次,在线访谈栏目1次,亲自解答和处理听众与网友的在线问题。2021年,市住建局积极通过信息公开网解读政策,累计转载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材料30篇,发布本级政策解读21篇,其中图片解读9篇,“政风行风”热线解读2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三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领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公开情况进行了测评,并及时公开了考评情况通报。

(二)依申请公开。市住建局完善依申请办理流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批办单,以局办公室受理登记,局法规科会同相关责任科室办理回复的过程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市住建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新收到15件,上年结转1件,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所有上网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在信息产生、审签的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并对信息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杜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隐私的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及时对栏目维护更新。按照栏目设置相关要求,在信息公开网新增“涉企意见征集与反馈”栏目并上传相关信息。根据权责清单调整,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栏目。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市住建局累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5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3条,多渠道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每季度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并在网站公开整改报告。及时报送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稿件,2021年上报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稿件6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对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3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7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1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更新及时性不够,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回应力度不足,信息发布不规范等。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定期检查。对信息公开网各栏目组配定期检查,对各责任科室及单位做好督促,做到信息上传及时有效。

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积极运用图解等形式解读,2021年累计发布图片解读9篇。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及时发布主动回应信息,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规范信息发布。对发布信息从严审核,做到发布信息规范全面,确保上传信息清晰易读,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杜绝违规涉密和涉及公民隐私信息公开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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