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供销社发布时间:2022-01-17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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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1年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11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103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政务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及时发布《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文字解读;主动回应发布“疫情防控”等信息5条;准确公开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科室人员名单等信息;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69

(二)依申请公开

及时修改《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部分,通过多种渠道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理时限等要求,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规定时限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质量。及时修改完善《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健全完善年度报告制度等四项制度;二是持续学习,及时部署。利用周工作例会、集体学习及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务公开结果进行通报,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发布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保障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增加“乡村振兴”栏目,修改完善“监督保障”中“专项工作”“工作推进”等栏目,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及时转发各类政务信息,确保更新及时、互动有效。2021年,“两微”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467条,其中“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46条,“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布”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21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组,印发《市供销社关于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的通知》及《2021年六安市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将信息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根据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对每一栏目常态化开展自查,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效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较少;三是信息报送数量偏少。对单位工作经验及做法总结不及时,对报送信息重视程度不高;。

市供销社将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多次多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利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对本级政策进行解读;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及时对单位的政务公开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及时报送经验总结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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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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