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时间:2022-01-1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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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1年度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3楼304;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51360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6件历史规划进行整理、公开,对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栏进行细分。按时公开单位预算、决算等财政信息47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高质量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882条。强化政策发布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制作5份图片解读、1份法律顾问解读;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信息167条。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本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5件,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均在专栏集中公开。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发掘各县区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经过推选,金安区市场监管局被评为先进典型在全省推广。

(二)依申请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批办单》,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均经分管领导签批,交业务科室承办,答复意见由局政务公开办和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正式答复书回复申请人。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不予处理1件(重复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印发《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的通知》,制作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单,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印发《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分解落实部门网站和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调整、规范设置信息公开目录,新增涉企意见征集与反馈、复工复产等栏目,同时对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栏目进行细分,下设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18个子栏目,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栏目下开设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两个子栏目。加大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2021年,微信、微博共发布信息1069条,关注量达到8860个。

(五)监督保障。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务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建立自查制度,每季度末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通报反馈的问题均按期整改到位并报告。2021年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4次,开展季度自查整改4次,印发通报3次,报送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信息8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3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8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54.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清单及自查整改情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信息发布规范度不高、意见征集的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为提高我局政务公开质量,2022年我局将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摆上同等位置抓好落实,局政务公开办将适时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对科室经办人员进行培训,督促经办人员按照最新的测评指标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度。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泛宣传意见征集,引导公众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型工作。政策解读质量显著提高。主要负责人2次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同时我局依托专业力量制作了5份高质量的政策图解,创新开展了1次法律顾问解读。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法律顾问解读等多种解读形式,提升了政策解读质量。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效明显。通过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两化专题的全面检查评估,发掘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将我市金安区、霍邱县市场监管局作为典型推荐到省市场监管局,经过评选,金安区市场监管局被评为先进典型在全省推广。

(二)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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