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2-01-1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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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以来我单位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747条。

(一)主动公开

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归集整理历史规划7个并及时公开。梳理公开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205项、公共服务清单36项、中介服务清单6项。细化重点领域公开标准,重点公开“环境执法检查”、“污染综合防治”等重点领域信息1054条,推进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工作。

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1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在市政府意见征集库征集意见,均配套图片、文字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先民上线“政风行风热线”1次专题解读文件。

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印发《关于部署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1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测评,开展政务公开双向考评,加强对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

(二)依申请公开

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中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配合做好依申请公开平台数据迁移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单,使用领导批办单注重体现流程性,对照省市要求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用语。2021年来,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发布信息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三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每日更新发布“污染源信息”栏目内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及时公开交办信访件和处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维护信息目录。更新“乡村振兴”栏目,增设“涉企意见征集与反馈”栏目,发布相关部署文件和工作落实情况。

加强互动回应。开展1次“在线访谈”栏目,上线参加3次《政风行风热线》,召开四个季度的新闻发布会,拓宽回应群众关切渠道。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工作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强化责任落实。印发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责任分解等文件,落实细化责任到部门和个人。

强化问题整改。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季度测评、过程性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做好整改台账及时公开。

强化机制完善。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15项工作制度,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2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2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1

0

2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范性文件发布质量不高。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求阶段未能有效做好公众参与,涉企意见征集与反馈不够到位。政策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2.目录维护和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没有及时更新调整,部分栏目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

3.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够规范,未能体现完整流程性。部分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过长,未能在较短时限内答复。

(二)工作改进情况

加强文件规范发布。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时,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和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企业参与到意见征集和反馈中来,注重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升文件发布质量。深入理解规范性文件实质,通过图片、视频和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元解读政策,丰富多种政策解读形式,加强公众对新政策的理解。

做好信息及时发布。对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市政务公开办考核要求,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注重信息发布时效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权力发生相关行政行为的及时做到公示公开。政策解读信息与文件发布严格做到控制时限要求,招标采购类各个过程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坚持定期发布,扩大群众知晓率。

扎实办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工作,注重体现领导批办单的流程性,严格按照最新要求规范答复格式和用语,对于能够及时答复的及时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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