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2-01-1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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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1〕64号)要求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报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六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https://www.luan.gov.cn/public/content/9871468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着力加强政策解读。2021年以来,我局主要负责同志走进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交通强国试点项目建设”政策文件,采用直接问答方式,与广大网友进行线上交流;本年度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图片解读和文字解读各3次,有力提升了交通政策宣贯力度。

着力做好规划归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我局各类历史规划(计划)信息进行归集整理,共发布7条规划信息。编制的《六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目前已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公开征求意见,待《省综合交通规划》发布核对相关指标后将及时发布。

着力做好回应关切。我局始终以社会公众所想、所需、所求为己任,着重围绕公交线路、出租车运营、从业资格考试、行业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共47次。全年按时按质办理百姓畅言339件、市长信箱81件、市长热线701件,按期办结率达100%。

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围绕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全生命周期”要求,实时公开在建工程施工、验收等信息45次;新建工程初设批复、招标等内容29次,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促进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由局政务公开办填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批办单》,列明申报事项,明确办理科室,逐级进行批办,全程留痕。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无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产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5月对公开的政务公开19项制度全量进行修订完善,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各科室进行发布,政务公开办专人初审,分管领导终审。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89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要求,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统一规范平台名称、页面设计、栏目设置,并加强常态化维护更新,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规范性及公开效果。以双微为辅助渠道,全年发布信息1053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体系,对局直单位和县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全面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向纵深开展。在日常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全年共报送7次整改报告及清单;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每季度按时报送2篇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67

行政强制

20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文件配套解读类型比较单一、内容不够生动。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采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发布等手段,运用不同的传播媒介,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二是主动回应力度不够,多为工作汇报和成效,回应群众咨询事项较少。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出发点,积极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发布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三是在规范性文件公开方面,由于我局个别起草制定单位(科室)政务公开意识不强、文件类型把握不准等原因,部分文件没有及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在印发日期三个工作日内挂网公开。下一步我局将责成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科室)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对交通系统重大决策在市政府门户网“意见征集库”中向社会征求意见,全文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同时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手续,在文件正式印发后一个工作日内,将8份正式文件报局法规科。局法规科收到文件后,按程序报市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起草部门积极配合,备案审查通过后公布备案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市交通运输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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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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