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二中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7-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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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文件管理,根据公文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一、公文撰写

    1、公文草拟。

    根据需要和领导指示初步拟定文稿。学校发文由校办室草拟,涉及各部门职责,需要由学校统一行文的,由部门草拟文稿。

    2、公文审核。

    对草拟文稿的审核,由校办室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看是否的确需由学校统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不需由学校统一行文的公文,由各部门自行发文。

    3、公文复核。

    指公文正式印制前对文稿的校对、核稿,重点是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4、公文签发。

    将经审核的文稿交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发文。

    5、公文的印刷、用印。

    经审核无误后的公文即可印刷与装订。如需加盖公章的按规定加盖学校公章。

    二、公文发放

    将公文发放到相关部门。确定发文后,办公室收发员要在《收发文登记表》上编制发文编号,登记公文名称、发文日期、数量、发放部门等。对内发放文件须有各部门相关人员签收。学校级文件发放时只发到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各部门收到文件后要签字确认。

    三、公文的传阅

    接收的文件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编号,经校办室主任在《文件批阅签》上审批后,原文件附《文件批阅签》交校领导阅看并签字确认后,再行传阅到相关部门处理。

    四、公文归档

    学校收发文由档案室及时归档,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并做好相关记录。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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