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二中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文件管理,根据公文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一、公文撰写
1、公文草拟。
根据需要和领导指示初步拟定文稿。学校发文由校办室草拟,涉及各部门职责,需要由学校统一行文的,由部门草拟文稿。
2、公文审核。
对草拟文稿的审核,由校办室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看是否的确需由学校统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不需由学校统一行文的公文,由各部门自行发文。
3、公文复核。
指公文正式印制前对文稿的校对、核稿,重点是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4、公文签发。
将经审核的文稿交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发文。
5、公文的印刷、用印。
经审核无误后的公文即可印刷与装订。如需加盖公章的按规定加盖学校公章。
二、公文发放
将公文发放到相关部门。确定发文后,办公室收发员要在《收发文登记表》上编制发文编号,登记公文名称、发文日期、数量、发放部门等。对内发放文件须有各部门相关人员签收。学校级文件发放时只发到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各部门收到文件后要签字确认。
三、公文的传阅
接收的文件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编号,经校办室主任在《文件批阅签》上审批后,原文件附《文件批阅签》交校领导阅看并签字确认后,再行传阅到相关部门处理。
四、公文归档
学校收发文由档案室及时归档,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并做好相关记录。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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