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技师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技师学院发布时间:2019-12-0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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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系部:

现将《六安技师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六安技师学院

                                2020年12月4日

 

六安技师学院

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相关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确保资源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助育人效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中、高技所有资助项目。

第三条  监督检查的组织和机构

(一)在学院的领导下,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对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受师生,家长等就有关资助工作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学生资助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资助政策的宣传。各系、班级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资助项目评定中是否将国家和学院的各项政策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宣传到位。

(二)资助政策的落实。各系,班级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资助项目评定中,是否成立了相关机构,机构组成人员是否合理,认定和评定过程是否规范,公示制度执行如何。是否存在截留奖助学金现象,老师是否参加受助学生的宴请或者接受礼品。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受助学生合理、有效地将资助资金用于改善自身的学习、生活条件,鼓励他们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不追求奢华消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自强自立,勤学上进。

(四)资助材料的归集。各系部是否及时、准确整理上报资助相关资料,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如何,有无错报、漏报。

(五)资助投诉的处理。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向学生公布本系部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投诉的受理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妥当。

第五条  监督检查的方式。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按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每项资助工作进行过程中开展全程监督检查,每年定期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定期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受助学生及家长、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各系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结合本系实际,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对在自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每年末,各系部要将开展学生资助监督检查,自查、自检工作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检查结果的应用。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的结果在学院公布,并作为各系部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依据计入考核总分。

第七条  严肃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各系部要公布和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学生的举报和投诉,接受师生的监督。对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移交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违反资助工作程序,应公开事项未公开,搞暗箱操作;2.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严重影响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3.本校教职员工通过找关系、打招呼或以收取学生财物为条件等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营私舞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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