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银保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银保监分局发布时间:2023-04-0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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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快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根据《六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对象

(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六安银保监分局。

二、考核内容、标准

(一)考核内容

1.机构建设及工作部署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健全,有详细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政务公开的内容。能够将政务公开的内容科学、准确地划分为职能、许可、服务、决策、法规文件和工作动态六大类。做到:

1)职能类:公开本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责。

2)许可类:公开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结果、收费等内容以及申请资料示范文本。

3)服务类:公开服务事项办理的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及服务承诺、受理违规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等情况。

4)决策类:公开大额资金管理和使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情况。

5)法规文件类:公开与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性文件。

6)工作动态类:公开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情况;在政府、安徽银保监局网站公布政务公开信息情况;为群众办理实事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解答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情况;行政执法动态信息和结果等。

3.政务公开的形式。能够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媒介、电子显示屏、公开栏、政府公报、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公开载体,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4.政务公开的时限。各项政务公开内容应当在产生、变更、撤销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开,未能按时限公开的应有充分理由。

5.政务公开的效果。能够认真执行和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和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创新,公开效果、办事效率人民群众满意度高。

6.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内容准确,信息公开项目全部纳入目录,目录既能全面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公开工作情况,又能做到科学归纳和概括,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同时,能够根据公开内容的相应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公开目录。

7.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有比较完善的政务公开提出、审核、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群众评议、新闻发布等制度,各项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能够认真落实和执行。

(二)考核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单位;60分—89分,为达标单位;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未达标单位。考核结果实行年度制,一年一考核。

三、考核方式:采取自评申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考核的领导工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对机关各部门的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到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对未达标的单位,由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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