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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假日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大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1-09-16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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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假日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保障行业安全,倡导文明诚信,切实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按照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结合《假日旅游工作导则》《六安市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假日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7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四县三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院、印刷发行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住宿业经营单位、A级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等。

三、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假日工作特点以及安全生产、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督促属地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二)督查检查。由局领导带队成立检查组,以查看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假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原则上检查对象中每种类型文旅企事业单位至少抽查1家(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以属地自查为主,检查结果报市级备案),并对照《2021年六安市文化旅游市场检查隐患和问题汇总清单》(附件2)对部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随机抽查,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和闭环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四、检查事项和内容

(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中秋国庆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质量月”活动部署和开展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启动和演练情况(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文明旅游“六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情况;文化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办理、安全事故控制及舆情应对情况。

(二)安全生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消防、旅游包车、食品卫生、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文化旅游活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风险点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及突发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重点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文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场所内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和演练情况,消防设备完好和应急通道畅通情况;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旅游包车使用、导游专座、产品安全风险评估、行前安全说明等落实情况;A级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公示、流量控制措施、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发布、反恐等专项预案制定及演练、玻璃滑道吊桥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评估验收、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定期维保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监控布点及值班值守、森林及建筑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落实情况;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等旅游住宿业经营单位消防通道通畅、设备完好情况,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安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控设施设备布点、值班值守及调阅视频资料制度落实情况,食品采购、留样制度落实情况,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情况等。

(三)市场秩序。文化市场以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对全市网吧、娱乐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存在不良记录以及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网吧要反复查、回头看;对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内容监管,打击网吧擅自停止网络安全监管技术措施和实名登记不落实的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含有禁止性内容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发行非法出版物和印刷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文化旅游部门许可的擅自经营行为,以及许可证载明事项与经营行为不一致、营业执照载明事项与许可证不一致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文化市场服务环境整治,亮证经营,统一规范经营证照悬挂、宣传标语和各类警示标识设置。旅游市场以严厉打击查处“黑社”“黑导”“黑店”“黑车”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旅行社经营场所广告宣传以及网络宣传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强制购物、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四统一”要求;旅游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就有关内容做出真实、准确、完整说明并就有关事项进行告知;是否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合同、填报团队信息,旅行社、分社、营业网点信息是否填报完整;合作的旅游产品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与地接社规范签订同业合同;导游带团期间app开启情况,执业中是否存在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情况;A级景区周边是否存在拉客、围追游客兜售物品情况,“诚信菜单”推广情况;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虚假宣传和资质明示情况等。

(四)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及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重点检查文化旅游场所体温测量、佩戴口罩、“三码”联查、通风消毒、“限量、预约、错峰”、“一米线”、公勺公筷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适龄无禁忌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情况。

(五)行业文明。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以宣传教育为主线,努力营造行业文明诚信的浓厚氛围。重点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场所文明公益广告宣传和行业规范展示情况;企业内部文明诚信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从业人员文明用语、规范服务情况;旅行社执行旅游团队“行前、行中、行后”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情况;重点游客集散场所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指标落实情况等。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部署。中秋、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正值广大民众出游高峰,文化市场活跃,旅游活动频繁,市场监管工作压力增大。各县区、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坚守安全这条底线和红线,结合“质量月”活动部署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加大推进力度,认真部署好本地区中秋、国庆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融合年”活动,主动协调联系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通、卫健等部门,通过联合检查、执法协作等方式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沟通与共享,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不回避,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予以打击,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因投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各单位要督促经营单位以做优服务为目标,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坚持硬件和软件优化并举,努力营造良好的假日文化旅游环境。要不断扩大文明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强化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和曝光力度,提升市民文明出行、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意识,弘扬文明旅游风尚。

中秋、国庆假日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检查结果纳入对县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请各县区、各单位于10月8日前报送检查台账及假日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并做好市级督办的各类问题隐患跟踪整改工作。联系人:汪昊,电话:0564-3929190,邮箱:466289066@qq.com。

附件:1.2021年中秋、国庆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督查检查表

2.2021年六安市文化旅游市场检查隐患和问题汇总清单

2021年9月14日

关于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假日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大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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